2017年青海省乌兰县招聘40名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9-30 16:10:51
  2017年乌兰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海西州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和《2017年乌兰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经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州政府同意,2017年乌兰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4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范围
 
  (一)招聘岗位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40名(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岗位面向全省、海西州、乌兰县。
 
  1、面向全省招聘范围包括:青海省户籍,在青海省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含青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2、面向海西州招聘范围包括:海西州户籍,在海西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含青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3、面向乌兰县招聘范围包括:乌兰县户籍,在乌兰县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含青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4、报考汉语播音主持、蒙语播音主持的考生须先到乌兰县广播电视台试镜,通过试镜的考生持乌兰县电视台出具的证明,方可前往乌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报名审核。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资格审查
 
  1、此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
 
  ①报名时间:2017年10月9日--10月13日
 
  ②报名地点:乌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1室
 
  (联系人:马晓钰联系电话:8246850 15009798700)
 
  ③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学信网学籍证明及复印件各1份、三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白底)。
 
  ④资格审查。报名时由乌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符合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提供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⑤报名时缴纳100元报名费,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均不退款。
 
  2、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
 
  3、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现场提交加分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加分。
 
  (二)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70%和30%,笔试单科缺考(或零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7年11月4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10月16日考生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3、笔试答题要求:招聘的所有岗位笔试时统一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
 
  4、笔试成绩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可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结束后,次日公布总成绩,依据总成绩高低按照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
 
  (四)体检
 
  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由乌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政审,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进行公示。报考人员在面试、体检、政审、公示期间主动放弃或公示无异议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本人聘用资格,同时按报考该岗位人员总成绩递补。
 
  (七)工资待遇
 
  新聘用人员报到后,由乌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内发基本工资2500元/月,并按照2500元/月的标准兑现五险一金待遇;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参照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工资标准兑现工资待遇。
 
  三、其它事项
 
  (一)加分条件
 
  根据有关政策,少数民族考生,在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五分。
 
  (二)年龄认定
 
  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年龄计算截止日期应为1981年10月8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的,年龄计算截止日期应为1976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招聘考试咨询电话:0977-8246850
 
  招聘考试监督电话:0977- 8243667
 
  附件:2017年乌兰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计划表
 
  乌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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