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湘潭国土资源局招聘26人公告

来源:湖南民生网 2017-09-29 10:25:08
2017湘潭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现将2017年湘潭市国土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见《湘潭市国土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6日至1999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


  3.热爱国土资源事业,安心国土资源工作,服从单位安排,自愿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五年承诺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学历所对应的专业。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公告所列专业按照《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必须在面试前资格审查之前取得。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各级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以及自主创业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曾在军队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以上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7年11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及交费时间


  2017年10月16日9:00-10月20日17:00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考者登陆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


  3.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参考证明(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准考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17年10月25日9∶00-10月28日8∶30。


  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报名考务费。


  4.重要提示


  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湘潭人事考试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面试公告、考察、体检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责任自负。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考《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内容,全都为客观题。《申论》是为考生提供一系列反映特定实际问题的文字材料,要求考生仔细阅读这些材料,概括出它们反映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解决此问题的实际方案,最后再对自己的观点进行较详细的阐述和论证,全部为主观题。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基础知识:2017年10月28日9∶00-11∶00


  申 论:2017年10月28日14∶00-16∶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五、资格审查


  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必须对报名提供的信息负责。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资格审查主要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等。考生须携带上述证书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二)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对象不再递补。


  (三)面试比例。未达1∶3开考比例的岗位,面试最低开考比例降为1∶2。达不到1∶2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只招1人且面试对象为1人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


  (四)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成绩合成和排名


  (一)笔试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申论×50%


  (二)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进行排名。


  八、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九、考察


  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的重点是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湘潭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对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到市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其中,板塘、姜畲和先锋中心所招聘的4名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人员,公示期满,按综合成绩排名选定岗位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需与湘潭市国土资源局签订服务五年承诺书。


  十二、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用人单位咨询电话:湘潭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科0731-55558709。


  考务咨询电话:湘潭市人力资源考试院0731-58568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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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7年湘潭市国土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与岗位表


  2.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3.同意报考证明


  湘潭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