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科技大学招聘35人公告

来源:黑龙江科技大学 2017-09-22 16:08:01

  2017年下半年黑龙江科技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人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相关规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龙江科技大学主页(http://www.usth.edu.cn/)。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黑龙江科技大学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全身心地投入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守《黑龙江科技大学章程》,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以及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在工作中勇于探索创新。


  (三)应聘人员第一学历必须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不含专升本,不含联合办学);博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应聘人员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求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五)应聘人员应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六)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七)应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电子邮件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9月27日9:00至11月30日12:00。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发送报名表(见附件2)与本人身份证扫描件的电子版(邮件标题设为“岗位编号+用人单位+姓名”)至报名专用邮箱hljkjdxrsc@163.com。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在报名表中明确所应聘的岗位,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专用邮箱(hljkjdxrsc@163.com)的自动回复为准。应聘人员应妥善保存专用邮箱(hljkjdxrsc@163.com)的自动回复邮件,否则后果自负。


  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3)考生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学校职能部门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二)现场资格确认


  1、确认时间:2017年12月5日上午9:00-11:30。


  2、确认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黑龙江科技大学信息楼6004会议室。


  3、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1)考生携带身份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两份),《黑龙江科技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原件一份,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提供本科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所在学院、所学专业、毕业时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3)主要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含论文、著作、获奖和课题等)。其中SCI、SSCI、EI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明确标注大类分区;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4)其他招聘计划中必备条件的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如发现弄虚作假、所准备材料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1、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进行面试、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2、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要求以电话方式通知或在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主页下方“公告信息”栏目)发布。


  3、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四)体检


  学校人事处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在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主页下方“公告信息”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七)录取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校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享受待遇


  (一)被录用的博士应聘人员将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二)其他优秀人才如有意向,相关待遇可面议。


  六、联系方式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 邮编:150022


  电话:(0451)88036082


  联系人:王老师,韩老师


  监督电话:(0451)88036015(校纪检监察处)


  七、本公告由黑龙江科技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黑龙江科技大学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3黑龙江科技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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