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庆巫山县遴选公路路政管理执法大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人简章

来源: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9-14 14:24:26
  2017年9月公开遴选公路路政管理执法大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努力构建“人才到基层去、干部从基层来”的培养选拔链,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县机构编制人事委员会编制人事会议纪要〔2017〕3号文件要求,决定公开遴选巫山县公路路政管理执法大队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遴选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岗位
 
  本次共遴选2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信息见《巫山县2017年9月公开遴选公路路政管理执法大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我县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符合身份性质、符合遴选岗位条件的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除外)。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一览表》。
 
  (三)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近三年内病假累计超过半年或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及以上的;
 
  5.近三年内有违法乱纪行为受到治安、刑事处罚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6.近三年内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基本称职)、不合格(不称职)或不定等的;
 
  7.品行表现差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考试考核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8日(9:00-12:00,14:30-17:00)。
 
  2.报名地点:见附件。
 
  3.资料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巫山县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等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4.收费标准:按渝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每科收费50元。
 
  5.报考比例:拟遴选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2的比例,若某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形成竞争,则笔试成绩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最低成绩方能进入。
 
  6.领取《准考证》:2017年9月19日9:00-11:00在报名点确认报考单位及岗位后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领取的,须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逾期不领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交通行政执法综合知识》,分值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主要内容为《公路法》、《行政处罚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强制法》、《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
 
  3.笔试时间:2017年9月19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三)面试。
 
  1.面试比例。本次公开招聘面试比例为1: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面试人员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需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
 
  面试若某岗位只有1人实际参加面试,则该考生的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其所在面试考官组当日同面试方式的所有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2.面试方式及分值。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情况,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员。考官对考生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成绩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4.关于递补。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确认放弃的不再递补)。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考察
 
  根据考调单位所设遴选岗位人数,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学历、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以参加工作时间在前的人员为考察人选。
 
  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调动
 
  (一)公示。对考察合格人员情况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调动。凡公示无异议者,按照相关规定完善调动手续,重新签订聘用合同。考调人员职务根据调入单位岗位实际予以重新聘任。
 
  七、工作纪律
 
  公开遴选工作须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遴选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附件1:巫山县2017年9月公开遴选公路路政管理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一览表
 

  附件2:巫山县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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