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石家庄赵县招录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赵县人民政府网 2017-09-07 10:51:40
 关于招录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了确保我县行政审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工作需要,报经县政府同意,招聘20名工作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企业注册登记、审批窗口受理、档案资料管理等相关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全县事业单位中自收自支事业编人员;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从事审批工作或相关专业工作2年以上者,优先聘用;


  3.政治素养高,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勤奋敬业,热爱和熟悉相关专业工作,无不良行为记录;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及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县行政审批局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由行政审批局测算后拨付原单位,与原单位统一缴纳,行政审批局负责缴纳工伤保险。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续签,经考核优秀的优先续签。聘用期间,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行政审批局负责管理和考核。聘用期结束后仍回原单位工作的,原待遇不变。


  四、招聘办法


  1.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9月11日-2017年9月12日


  报名地点:赵县行政审批局一楼大厅(永通路40号)。


  联系电话:84953106。


  有关要求:报名时本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填写有关报名表。


  2.考试:


  考试时间:2017年9月16日


  考试地点:赵县李春学校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考察人员。


  3.考察:由县人社局、行政审批局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以及适应岗位的基本素质。


  4.签订合同:按照考试成绩和考察结果确定被招聘人员,由行政审批局按程序签订劳动合同。


  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赵县行政审批局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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