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河池市大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公告

来源: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7-09-06 09:28:11

  大化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9月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岗位人员简章


  为了保证我局环境卫生管理站环卫保洁工作正常运转,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办发〔2010〕40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河人社发〔2012〕2号)、《大化瑶族自治县政府购买岗位人员管理办法》(大政办发〔2016〕7号)文件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岗位环卫保洁员13人。为了确保这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聘用岗位的工作;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二、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社会青年、在职人员和应历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二)年龄要求:1.男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为:1972年8月31日至199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2.女在18周岁以上、42周岁以下,即为:1975年8月31日至199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三)相关证件计算截止时间:2017年8月31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有违纪违法和受过刑事处罚记录史;


  2.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以及其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3.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具体的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大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9月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岗位人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见附件)。


  应聘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县住建局环卫站联系,联系电话:0778—5814551。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由招聘单位根据职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8日17:00止,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大化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卫站(建丰北路202号)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复员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军人证书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或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4)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


  4.报名和面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面试


  1.面试比例


  面试人选不受比例限制,根据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确定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初定为9月11日,地点大化县住建局;具体的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3.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4.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五、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统一组织到大化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需经费由应聘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审批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编委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福利待遇


  县环境卫生管理站政府购买岗位人员聘用期限为一年,签订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二个月。聘用期间享受我县财政供养编外聘用人员现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足额缴纳。若县城区清扫保洁工作推向市场,由于客观情况变化,到时将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大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政府购买岗位人员职位计划表
 


  大化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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