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四平市梨树县招聘公安文员和公安消防员33人公告

来源:梨树县人民政府 2017-09-05 11:46:00

  梨树县2017年关于招聘公安文员和公安消防员岗位的公告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全县共招聘公安消防员、公安文员总计33人。具体岗位、数量及条件如下:


  (一)、公安消防外勤32人,


  1、梨树镇招聘8人:其中驾驶员岗位2人,消防员6人,户籍应为梨树镇内户口;


  2、小城子镇招聘6人:其中驾驶员岗位3人,消防员3人,小城子镇内户口;


  3、林海镇招聘6人:其中驾驶员岗位3人,消防员3人,林海镇内户口;


  4、喇嘛甸镇招聘6人:其中驾驶员岗位3人,消防员3人,喇嘛甸镇内户口;


  5、东河镇招聘6人:其中驾驶员岗位3人,消防员3人,东河镇内户口。


  上述招聘人员需在当地居住满一年以上(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男性,身高1.68以上,裸眼视力4.8以上,年龄18--35周岁(1981年8月31日---1999年8月31日之间出生)。报考驾驶员岗位的人员,需具有B型及B型以上驾驶证;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当年退役士兵、具有公安、消防工作经验、车辆维修特长和持有 B型及B型以上驾驶证同等条件予以优先录用;


  (二)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文员1名。要求:户籍,梨树县内户口,中专以上学历,应用韩语、朝鲜语、韩国语专业。民族,汉族,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1999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二、招聘相关条件


  (一)除特殊要求外,报名人员户籍地为梨树县内户口(辽河垦区〈孤家子镇〉、郭家店镇、孟家岭镇、十家堡镇户籍除外)。


  (二)热爱公安消防、网安等部门工作,自愿从事此工作的人员。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与其他单位没有劳动关系。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过行政处分或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有吸毒、赌博、道德败坏等不良恶习的;


  5、其他原因(如有纹身、身体有明显疤痕、本人及直系亲属曾参与法轮功等邪教或其他非法组织和无理缠访闹访等)不适合从事公安消防、网安等部门工作。


  三、招聘人员的主要职责


  协助公安消防、网安等部门工作。


  四、招聘原则、时间


  招聘工作本着符合条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整体招聘工作按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录聘等六个阶段进行。


  五、招聘程序


  (一)公告报名。在梨树电视台、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发布。报名人员需持相应的证件: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退役士兵证、立功证书、相关要求证明等,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到梨树县就业服务局四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报名


  (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者予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程序。


  (三)考试。


  1、消防员考试方式:体能考试。


  要求:(1)、体能测试所需证件及物品。考生本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和近期2寸免冠相片1张,到指定场地参加体能测试,考生需自行准备运动服和运动鞋等。


  (2)、有关要求。考生务必根据体能测试时间安排,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登记候考,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能测试的,视为体能测试不通过。对身体素质达不到规定体能测试标准的考生,可以不到现场参加体能测试,按照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因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须在测试前提出,否则因参加体能测试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在体能测试过程中,考生感觉本人身体不适的,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提出,终止体能测试,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2、公安文员考试方式:面试。


  3、加分原则(公安消防外勤)


  (1)、部队立功加分标准:一等功加10分,二等功加8分,三等功加5分,优秀士兵加3分。(以上加分标准取最高标准,不重复累计叠加)。


  (2)、具有公安、消防工作经验者按照服役年限或者工作年限,以1分/年标准递增,加到招聘考试总分中。


  (3)、具有车辆维修特长者加5分。


  (2、3项加分标准取最高标准,不重复累计叠加;加分项相关证书、证明材料报名登记时提供,过期无效;严禁造假,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四)体检。实行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政审标准执行。


  (六)聘用。考核通过的人员,在县政府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公安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证核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对体检、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招聘人员管理及相关待遇


  (一)招聘人员的管理工作由县公安局、县消防队负责。


  用工协议一年一签,协议期满后,由公安、消防考核合格后可续签用工协议,用工期限原则不超过三年。


  (二)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参加或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参照梨树县公益性岗位人员执行。


  (三)招聘人员的开支渠道:由县政府出资购买公安文员、公安消防员岗位。


  七、报名时间、地点


  2017年9月5日—9月11日 报名时考生需持相应的证件。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士兵证等,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到梨树县就业服务局四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以岗位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确定招聘人员。


  附件下载>>>招聘消防外勤队员体能评分标准.doc


  梨树县公安局


  梨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