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民族出版社招聘公告

来源:广西人事考试网 2017-09-05 09:06:19

  广西民族出版社2017年公开招聘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公告


  广西民族出版社成立于1957年,是以出版民族文字和民族文化图书为主的地方性出版社,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60年来,广西民族出版社坚持党的出版方针,坚持正确的出版导向,出版了大量的民族文字和民族文化图书,为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继承和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促进民族团结,推动民族地区文化教育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为加强广西民族出版社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自治区民宗委、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广西民族出版社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出版专业技术人员4名、管理人员2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


  (一)招聘岗位:出版专业技术岗位4个,其中壮文专业技术岗位2个,汉文专业技术岗位2个;管理九级岗位(发行人员)2个。


  (二)应聘人员需具备条件


  出版专业技术岗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民族出版工作,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国家有关出版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掌握民族理论知识以及相关的民族政策;了解图书出版业务,具有扎实的图书编辑、校对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以及计算机操作能力。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1.壮文专业技术岗位


  具备壮文听、说、读、写能力或取得壮语文水平考试等级证书的应聘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出版系列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下列专业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之一者:汉语言文学专业、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编辑出版学专业、民族学专业、民俗学专业、人类学专业、社会学专业。


  (2)具有教师系列副教授(含)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同时具有下列专业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之一者:汉语言文学专业、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编辑出版学专业、民族学专业、民俗学专业、人类学专业、社会学专业。


  (3)具有硕士学位(含)以上,同时具有下列专业之一者:汉语言文学专业、编辑出版学专业、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民族学专业、民俗学专业、人类学专业、社会学专业。


  2.汉文专业技术岗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出版系列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以及5年以上出版工作经验,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2)具有教师系列副教授(含)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同时具有下列专业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之一者:汉语言文学专业、编辑出版学专业、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民族学专业、民俗学专业、人类学专业、社会学专业。


  (3)具有硕士学位(含)以上,同时具有下列专业之一者:汉语言文学专业、编辑出版学专业、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民族学专业、民俗学专业、人类学专业、社会学专业。


  管理岗位(发行人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民族出版发行工作,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具有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掌握图书发行管理专业的基础理论,熟悉有关发行工作的政策、法规,了解编辑、出版、印刷的基本过程与发行相关的财务工作。具有扎实的专业工作能力和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


  3.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一定的社交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


  4.具有本科(含)学历以上,以及高级发行员证书(含)以上或出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5年以上图书发行工作经验。


  5.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布招聘信息


  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人才网、自治区民宗委网站、广西民族出版社网站以及广西民族出版社工作区域内公开发布《广西民族出版社2017年公开招聘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公告》。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出现多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递交应聘材料的办法,不接受电话、网上报名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9月13日至9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在广西民族出版社现场报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3号广西民族出版社办公楼七楼第二会议室。联系电话:0771-5523211。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应聘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填写、打印《广西民族出版社2017年公开招聘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报名表》(附件1)和《广西民族出版社2017年公开招聘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2)一式二份,并贴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另准备同底2寸彩照3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用光盘拷贝附件1和附件2电子文档(写上姓名及应聘岗位),于现场报名时一并提交。在编在职人员应聘者还须提供现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意见材料。


  (2)按照以上招聘岗位及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应聘者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位、学历证书、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高级(含)以上发行员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者)。


  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和提交的应聘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经查实后,将取消其笔试、面试及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以及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等。2017年9月24日前完成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于2017年9月25日在广西民族出版社网站上公布,请应聘者于报名结束后注意查询本社网站发布的信息。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17年9月26日至9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报考者凭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一)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考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及实际运用能力。


  招聘岗位职数与符合应聘条件报名人数比例不少于1:3,如招聘岗位职数与符合应聘条件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又因工作确实需要进人的,须经自治区民宗委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才能开考。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自治区民宗委网站、广西民族出版社网站及广西民族出版社工作区域内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含)以上才能进入面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成绩及排名将在自治区民宗委网站、广西民族出版社网站和广西民族出版社工作区域内公布。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如招聘岗位因笔试合格人数少,达不到面试比例,又因工作确实需要进人的,须经自治区民宗委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考官由招聘单位及外单位专家等7人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三分之一。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当天面试结束后,在自治区民宗委网站、广西民族出版社网站及广西民族出版社工作区域内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组织考核


  应聘以上岗位以应聘者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为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在前面。


  同一岗位的考核人选,如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进入面试后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体检、公示与聘用


  广西民族出版社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费用个人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考职位考核人选缺额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进入面试后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者按同等程序体检。


  招聘单位或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提出质疑要求复检的,须经自治区人社部门批准。复检仅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治区民宗委网站、广西民族出版社网站和广西民族出版社工作区域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广西民族出版社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并报自治区民宗委审核,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认定后,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由广西民族出版社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批准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领导


  广西民族出版社公开招聘工作,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民宗委指导下,由广西民族出版社具体组织实施。为做好此项招聘工作,成立广西民族出版社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具体事宜。


  六、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管理部门的监督。


  (二)实行回避制度。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单位领导干部如遇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招聘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应当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七、网址及联系方式


  自治区民宗委网址:http://www.gxmw.gov.cn


  联系电话:0771-5866837。


  广西民族出版社网址:http://www.gxmzbook.com


  联系电话:0771-5523211。


  附件1:《广西民族出版社2017年公开招聘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附件2:广西民族出版社2017年公开招聘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基本信息表.xls》

 


  广西民族出版社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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