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曲靖宣威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2017-09-04 13:50:48
  宣威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宣威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3名,结合检测中心实际,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宣威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即1982年9月4日以后出生至1999年9月4日以前出生)方可报名。
 
  3.具有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
 
  4.因违反规章制度被单位除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6.现役军人。
 
  四、招聘公告的发布
 
  本次实施方案、招聘计划及相关招聘信息均通过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w.gov.cn/) (以下简称规定网站)向社会发布,考生可通过网站查询招聘相关信息。
 
  五、报名程序及要求
 
  报名人员报名时要认真阅读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不按照本次招聘方案提供报名材料的人员不能进行报名。招聘人数与实际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若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岗位,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和规定时间外不受理)。
 
  (三)报名地点:宣威市建设街253号,宣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股。
 
  (四)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学历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张,并填写《报名表》一份 (报名表请自行下载打印)。
 
  (五)报名资格审查:宣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股、宣威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核合格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六、招聘方式及招聘程序
 
  (一)招聘方式:招聘采用笔试的方式。
 
  (二)笔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具备的综合素质及相关专业知识水平。
 
  (三)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成绩,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加分成绩为:具有初级职称的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加2分,加分须提供相关职称原件,有多项加分按最高项计算,不累计加分。
 
  七、体检
 
  体检由宣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排时间统一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进行。若考生综合成绩并列,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进入体检人员。若体检不合格,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进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八、公示
 
  经体检合格后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拟招聘人员后,在规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招聘手续,进入单位工作。
 
  九、工资待遇及聘用方式
 
  (一)此次招聘职位为合同制工作人员 (以下简称合同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一聘(其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工资25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参照同级别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发放,并按《劳动法》有关政策享受福利、社会保险等待遇。
 
  (二)合同期满后,根据需要,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合同。合同有效期内,宣威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受聘人不再具有宣威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合同工身份及劳动关系。工作期间,聘用人员须服从宣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威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的监督和管理,在宣威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十、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宣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的领导下进行,由宣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股和宣威市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具体落实,邀请宣威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受理有关投诉或举报,按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其他
 
  本公告由宣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宣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股 0874-7130871
 
  监督电话:宣威市纪委派出第七纪工委 0874-7162070
 
  点击下载>>>
 
  宣威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招考报名表.xlsx
 
  宣威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招聘计划表(新).xls
 
  宣威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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