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潍坊昌乐县遴选7人公告

来源: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8-25 11:10:11
  昌乐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职位及数量


  县信访局(群工办)事业岗位工作人员7名。


  二、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面向全县在编在职的科级以下事业身份国家正式干部(不含学校教职工、医院管理及医护人员、垂直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吃苦耐劳,能胜任长期驻外值班;


  2、熟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有一定群众工作经验,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1978年8月23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2014年7月31日以前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


  5、具有国家正式事业干部身份;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方法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8月23日-8月2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会议室(城关商务社区1号楼1042房间),咨询电话:6234202。


  3、报名材料:


  ①《昌乐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贴照片(附电子版)。


  ②近期1吋正面免冠彩色同底版照片2张(附电子版)。


  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报考诚信承诺书》1份。


  ①⑤请登陆http://rsj.changle.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以上材料经所在部门(单位)初审后,由镇(街、区)、县直部门(单位)统一报送。


  (二)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凭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择优比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公开遴选职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如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相应核减遴选计划。


  (三)择优比选


  采取竞职答辩方式,对参加遴选人员能力素质进行测试测评、择优比选,重点了解其政治素质、业务水平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总分100分。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择优比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县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同时查阅干部本人档案,核实干部信息是否真实,考察发现干部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造假的,直接取消其遴选资格。


  体检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或报考人员放弃的,从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择优比选成绩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


  考察、体检结束后,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要求,坚持标准条件,认真综合分析,确定初步录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因存在不宜录用情形造成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办理借调手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适应工作需要的,办理调入手续;不能胜任遴选职位的,退回原工作单位。


  本办法由昌乐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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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乐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昌乐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办公室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