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伊犁州直事业单位招聘447人简章

来源: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7-08-21 13:47:23
  2017年伊犁州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自治区《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发〔2013〕141号)、《关于下达伊犁州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的通知》精神,结合伊犁州直实际,采取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2017年伊犁州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47名。其中: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76名、其它事业单位271名。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招聘岗位详见《2017年伊犁州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学历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2002年10月31日之后入学的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函授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报考医生岗位须取得医师执业(助理)资格证书,报考护士岗位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应聘人员学历应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7.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指1981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龄阶段的计算方法依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伊犁州直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在伊犁州直服务期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不受户籍限制。服务期规定一年的满八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二年的满十六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三年的满二十四个月以上。


  伊犁州直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在伊犁州直工作的援疆干部的配偶或子女、驻伊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或子女,除可报考对户籍无特殊要求的职位外,也可报考要求伊犁州直户籍或生源以及所在县、市户籍或生源的职位。


  伊犁州直户籍或生源不含塔城和阿勒泰地区。


  应聘人员毕业证书取得时间、迁移户籍、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等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 8月20日。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法律、规定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详见《2017年伊犁州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查阅及下载地址: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http://www.xjylrlzy.gov.cn/)。


  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2017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电话:0999-8028212),报考医疗卫生专业岗位学历、专业 、资格证书等条件有疑问的可咨询州卫计委(电话:0999-802050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缴费时间:2017年8月21日至8月31日。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19︰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登录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http://www.xjylrlzy.gov.cn/)点击“考试报名”栏,按照《报名流程》进行。


  3.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9月3日至9月7日。


  4.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报名及笔试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每科40元。


  5.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并严格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条件如实报名。资格审查时将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条件审核,如考生个人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而报考入围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报考时对岗位条件有疑义的,可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处、州卫计委组织人事处咨询。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9月9日,考场设在伊宁市(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


  《综合能力测试》和《写作》,笔试侧重考查综合知识、职业能力、时事政治、分析和写作能力, 满分150分。


  试卷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哈萨克文字、维吾尔文字统一命制。考生可选择试卷文种答题。


  3.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在笔试成绩上加10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


  (3)在伊犁州直服务期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服务期规定一年的满八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二年的满十六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三年的满二十四个月以上。


  (4)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资格证书须一致);


  (5)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资格证书须一致);


  (6)报考护士岗位取得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资格证书须一致)。


  (7)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


  符合上述情况者,只能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4.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笔试总体情况由州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笔试成绩不合格或一门课缺考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7年9月20日,考生可登录伊犁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www.xjylrlzy.gov.cn)自行查询笔试成绩和排名入围情况。


  (三)面试入闱资格审查


  1.面试入闱的确定: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不含缺考人员),招聘1-2人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3-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11人以上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出现空缺岗位列入调剂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入闱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可登录伊犁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www.xjylrlzy.gov.cn)自行查询。


  3.资格审查要求: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需在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自行下载并填写《2017年伊犁州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并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招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其中:


  (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及以上的人员,须提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2)报考医生岗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单);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须提供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单);


  (3)报考护士岗位取得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须提供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单);


  (4)服务期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伊犁州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


  (5)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伊犁州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证明;


  (6)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有关部门颁发的证书和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7)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等。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


  报考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采取专业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考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


  其它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满分10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否则为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总成绩计算方法:


  医疗卫生专业、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1.5×40%+面试成绩×60%


  其它专业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1.5×50%+面试成绩×50%


  如有总成绩相同的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体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由人社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人社部门批准,可另行指定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名额,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六)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递补、调剂


  具体调剂事宜另行发布,详见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审定后,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实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由人社、卫计、监察等部门核查。


  (九)培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符合聘用条件的,在规定时间内到伊犁州社局报到参加培训,培训合格人员由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1.伊犁州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计等部门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秉公办理,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2.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招聘过程中有关岗位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及时进行公告。为保证考试信息的及时性及准确性,本次考试只在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发布、公示。不在官方微博或微信上进行发布。


  我局不授权其他任何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本次考试信息。


  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伊犁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www.xjylrlzy.gov.cn)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伊犁州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业务咨询:0999-8028212(伊犁州人社局事业处);


  0999-8020501 (伊犁州卫计委组织人事处);


  技术支持:0999-8085577(伊犁州人社局信息中心);


  监督电话:0999-8035592(伊犁州人社局纪检组办公室 );


  0999-8020582(伊犁州卫计委纪检组办公室)。


  附件:1.《2017年伊犁州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


  3. 《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伊犁州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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