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阿勒泰事业单位招聘676人简章

来源:阿勒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7-08-21 13:41:45
  2017年阿勒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阿勒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编制审核意见》(新党编办审字〔2017〕1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阿勒泰地区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7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事业单位空编招聘561名,5%人才储备编制招聘115名。


  一、报考条件、招聘对象


  ㈠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8月20日至1999年8月20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8、2002年10月31日之后入学的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函授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报考医生岗位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报考护士岗位须取得执业护士证书;


  9、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㈡招聘对象


  1、阿勒泰地区户籍或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部分岗位面向全疆或全国,详见职位表;


  2、在阿勒泰地区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服务满8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服务满16个月及以上);自治区统一选派到阿勒泰地区乡镇且仍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含选调生)的配偶;阿勒泰地区统一选派到南疆乡镇任职干部的配偶;阿勒泰地区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在阿勒泰地区工作的援疆干部的配偶或子女;驻阿勒泰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或子女。以上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上述人员涉及毕业证书取得时间、迁移户籍、服务期限、婚姻状况、相关证明材料等时限的,均截止至2017年8月 20日(含当日,下同)。


  3、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⑴已在国家机关、全额、差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⑵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⑶ 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⑷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⑸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含各级各类学校)工作人员招考(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⑹现役军人;


  ⑺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上述情形时限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2017年8月20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详见《2017年阿勒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2017年阿勒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县乡(镇)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附件2)(查阅及下载地址: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xjrsks.com.cn);新疆阿勒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www.xjaltrs.gov.cn)。


  5%人才储备编制招聘到县以上农业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直接下派到乡镇(场)、街道、社区工作2年。下派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回招聘单位工作。招聘到县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尚不具备执业资格的暂不下派,待取得执业资格后再下派到乡镇(场)、街道、社区工作2年。下派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回招聘单位工作。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㈠报名


  1、报名时间及要求(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报名时间:2017年8月20日10:00—26日18:00。


  缴费时间:2017年8月20日10:00—26日18:30。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缴费的方式。


  报考人员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xjrsks.com.cn)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方式详见考试《报名流程》。


  ⑴考生只能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可根据个人志愿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⑵网上报名后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缴费、资格审查和面试时携带备用。


  ⑶缴费。报考人员现场缴纳有关报名、笔试费用。报名当天即可缴费,缴费地点:阿勒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6日18︰30(北京时间,下同)。


  2、其他


  ⑴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报名及笔试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由考生自行承担。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复印件),经阿勒泰地区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减免部分笔试费用的手续。


  ⑵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考前1周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确有困难的可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寻求帮助)。


  ⑶考生在报名前须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招聘岗位要求、条件填写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后填报信息无法修改,现场缴费时不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认真负责,如实填报。如考生个人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提供个人信息不实,面试入闱资格审查期间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㈡笔试


  1、笔试科目


  ⑴报考2017年阿勒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写作》。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50分。


  ⑵报考2017年阿勒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县乡(镇)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笔试科目:医疗卫生相关专业知识测试(详见职位表中“考试专业”)。考试时间  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17年9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3、笔试试卷命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哈萨克文字统一命制。


  4、答题要求。报考专业要求哈医学、哈萨克医学、哈医医疗与哈药等岗位的考生,可根据自身条件自主选择答题语种,其他岗位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试卷答题。


  5、笔试加分


  ⑴ 烈士配偶及其子女,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⑵笔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⑶在阿勒泰地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上述人员中服务期规定1年的满8个月、2年的满16个月、3年的满24个月即视为服务期满)。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2017年8月20日。


  ⑷全日制普通院校大学本科毕业生报考乡、镇(场)(不含街道、街道社区)所属事业单位,在笔式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报名时随意加分)。


  ⑸报考阿勒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县乡(镇)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下列人员给于加分:


  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0分(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资格证书须一致)。


  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取得医师执业助理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资格证书须一致);


  报考护士岗位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资格证书须一致);


  符合上述情况者,只能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符合加分条件未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闱面试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    6、笔试要求。考生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7、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阿勒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布。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8、笔试成绩公布:2017年9月22日在新疆阿勒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 www.xjaltrs.gov.cn)公布,考生届时可查询笔试成绩、面试入闱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及面试时间安排。


  9、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㈢面试入闱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按照《简章》、《职位表》具体要求进行。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现场对报考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1、面试入闱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将在新疆阿勒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 www.xjaltrs.gov.cn)公告。


  2、资格审查入闱人员的确定: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1至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3至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报考阿勒泰地区电视台岗位(职位代码:1035)、阿勒泰地区歌舞团岗位(职位代码:1038、1039)按照1:6的比例确定;报考阿勒泰地区人民广播电台岗位(职位代码:1036)、阿勒泰地区影视译制中心岗位(职位代码:1037)按照1:10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应聘人员达不到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出现空缺岗位,该岗位列入调剂岗位;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3、面试入闱人员须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户口本、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阿勒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⑴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烈士证书和证明其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⑵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和志愿服务证书。


  ⑶大学生“村官”需提供地州市以上组织部门证明。“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以上三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符合加分条件者须在证明中说明。


  ⑷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且仍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或选调生的配偶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及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选派到乡镇工作的公务员或选调生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⑸阿勒泰地区统一选派到南疆乡镇任职干部的配偶须提供结婚证及县(市、区)组织部门出具的选派干部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⑹驻阿勒泰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须提供结婚证、身份证以及现役军人所在师级及以上部队干部或军务(警务)部门开具的现役军人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现役军人的子女需要提供身份证、现役军人所在师级及以上部队干部或军务(警务)部门开具的现役军人证明、现役军人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⑺在阿勒泰地区工作的援疆干部配偶或子女须提供援疆干部证明及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⑻阿勒泰地区户籍人员配偶或子女须提供配偶或父母阿勒泰地区户籍证明、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⑼报考医生岗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单)。


  ⑽报考护士岗位取得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须提供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单)。


  ⑾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须提供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单)。


  ⑿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根据该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㈣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阿勒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地点及费用。详见新疆阿勒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 www.xjaltrs.gov.cn)届时发布的公告及考生面试通知单,面试费40元,由考生自行承担。


  3、面试要求


  ⑴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始前6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


  ⑵面试人员按照《面试通知单》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⑶面试形式:


  ①报考《2017年阿勒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岗位的考生,其中:报考阿勒泰地区电视台岗位(职位代码:1035)、阿勒泰地区人民广播电台岗位(职位代码:1036)、阿勒泰地区影视译制中心岗位(职位代码:1037)、阿勒泰地区歌舞团(职位代码: 1038、1039)的考生面试采取专业测试形式;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②报考《2017年阿勒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县乡(镇)医疗卫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2)岗位的考生面试采取专业测试形式。


  ⑷答题语种:报考阿勒泰市中医院职位代码2037岗位面试采取哈萨克语答题,其他岗位面试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


  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如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采取面试加试的形式,按加试成绩最高者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⑹ 面试前一日因个人原因放弃入闱面试,可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人员不再递补。


  4、总成绩计算


  ⑴ 地、县、乡(镇)医疗卫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60%


  ⑵阿勒泰地区电视台岗位(职位代码:1035)、阿勒泰地区人民广播电 台岗位(职位代码:1036)、阿勒泰地区影视译制中心岗位(职位代码:1037)、阿勒泰地区歌舞团(职位代码:1038、1039)。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1.5×30%+专业测试成绩×70%。


  ⑶ 其他事业单位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1.5×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详见新疆阿勒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www.xjaltrs.gov.cn)届时发布的公告。


  ㈤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按招聘职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工作由阿勒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


  2、体检要求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根据体检相关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 可提出复检要求,经阿勒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可组织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及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


  ㈥考察


  用人单位及主管局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被考察人员填写《2017年阿勒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可登陆新疆阿勒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 www.xjaltrs.gov.cn)下载),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考察部门审核。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㈦公示


  对面试、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新疆阿勒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 www.xjaltrs.gov.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用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招聘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出现的空缺岗位,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㈧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应问题或反应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应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阿勒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对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下达录用文件,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应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㈨调剂


  调剂工作由阿勒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在完全符合调剂岗位条件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调剂,并对调剂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四、监督及其它要求


  ㈠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纪检监察人员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㈡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㈢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㈣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㈤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阿勒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新疆阿勒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www.xjaltrs.gov.cn)发布的公告为准。


  附件:


  1、2017年阿勒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2017年阿勒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县乡镇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xls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xls


  咨询服务、监督电话


  网络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新疆人事考试中心0991—4650800


  阿勒泰地区人事考试中心 0906—2102005


  监督电话:


  阿勒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906-2100271


  政策咨询电话:


  阿勒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906—2102007


  阿勒泰地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0906--2121435

 


  阿勒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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