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百色靖西市扶贫办政府编外招聘282人公告

来源:靖西县人民政府网 2017-08-18 13:32:56
  靖西市扶贫办招聘政府编外临时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夯实我市脱贫攻坚战队伍,顺应新形势下村级脱贫攻坚工作的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编外临时工作人员282名。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靖西市户籍人员;


  (二)政治觉悟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路线;


  (三)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奉献精神,能热心为群众服务;


  (四)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学历,有较强沟通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20日至1999年8月20日期间出生);


  (六)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和管理,无犯罪和不良行为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参与过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近五年内受过治安处罚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4、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本工作岗位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5、面部、颈部纹身的。


  二、招聘职位


  招聘政府编外临时工作人员282名(其中新靖镇21名,化峒镇10名,同德乡11名,湖润镇14名,岳圩镇7名,壬庄乡12名,龙邦镇12名,安宁乡10名,地州镇15名,禄峒镇23名,吞盘乡9名,南坡乡12名,安德镇20名,龙临镇14名,果乐乡13名,新甲乡19名,武平镇22名,渠洋镇22名,魁圩乡16名)。


  三、招聘的基本原则及程序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通过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招聘程序:报名—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7日至 2017年8月30日


  (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18:00)。


  2、报名地点:靖西市扶贫办综合股(市扶贫办三楼)。


  (三)报名手续。


  1、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凭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报名。


  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2、应聘人员须填写《靖西市扶贫办招聘政府编外临时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所填写的信息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


  3、报名结束前2天,可自愿申请调整报考岗位1次。


  五、面试时间及内容


  (一)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三)面试地点:(待定)。


  (四)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携带个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二)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名单。考核工作由市人社局、市扶贫办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过程中出现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


  七、公示、审批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与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名单,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待遇与管理


  (一)本次招聘的政府编外临时工作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内管理。


  (二)由市扶贫办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聘期3年(含2个月的试用期),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依据《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被聘用人员全部安排到村级工作,日常工作管理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管理。


  (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在受聘期间由用人单位进行年度考核(按聘用之日起满一年为一个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动解除。


  (四)本次招聘的政府编外临时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参照(靖政函[2015]490号)文件的本市国土执法大队协管员标准执行,即每人每月2000元,由市财政负担。聘用人员的工资不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形式正常晋升。


  (五)由用人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参照企业职工标准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5项社会保险。参保费用单位负担部分每月754元由市财政负担,拨付到用人单位,个人负担部分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代扣代缴,再由用人单位按时上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六)被聘用人员在村工作满勤的每月给予补助500元。


  九、其他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在招聘过程中或聘用后,如发现资料不实、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拟聘人员在报到时确认已经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凡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按时报到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合同期满,因工作需要,经市扶贫办合同期满考核,业务熟练、表现优秀的人员,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可办理续聘手续。


  十、本方案由市扶贫办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靖西市扶贫办综合股 0776—6211870


  靖西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