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会泽县教育局机关事业单位、城区学校考试选调教职工公告

来源:会泽教育信息网 2017-08-16 10:17:54
  会泽县教育局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城区学校考试选调教职工公告
 
  根据《中共会泽县委办公室 会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会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会办发〔2012〕44号)、《中共会泽县委组织部 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会泽县财政局 会泽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调动进人计划的通知》(会人社发〔2017〕111号)和《会泽县教师招聘安置和教职工调聘办法(修订)》(会教字〔2012〕30号)等文件规定,现将会泽县教育局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城区学校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考试选调教职工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选调岗位计划
 
  (一)城区学校专任教师考试选调岗位计划
 
  1.会泽一中: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地理1人,合计4人。
 
  2.茚旺高中: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3人、物理1人、生物2人、政治2人、历史2人、体育1人、信息技术1人,合计16人。
 
  3.东陆高中:语文2人、数学5人、英语4人、物理4人、化学3人、生物3人、政治5人、历史5人、地理4人、信息技术2人,合计37人。
 
  4.职业技术学校:机械类专业课教师1人。
 
  5.以礼中学:语文5人、数学4人、英语4人、政治1人、物理2人、化学1人、历史3人、地理2人、生物3人、信息技术2人、体育2人、音乐1人,合计30人。
 
  6.春晖小学:语文4人、数学5人、体育1人、美术1人,合计11人。
 
  7.县第二幼儿园:幼儿教育14人。
 
  8.古城街道中心学校:语文1人、体育1人,合计2人。
 
  (二)借调教职工考试选调岗位计划
 
  会泽一中3人;实验高中3人;茚旺高中 3人;职业技术学校2人;以礼中学1人;金钟一中2人;金钟二中3人;东风小学1人;春晖小学1人;县幼儿园1人;金钟街道中心学校1人;古城街道中心学校3人;宝云街道中心学校2人;钟屏中学借调教师2人,借调工人1人;驰宏小学借调教师2人,借调以工代技人员1人。
 
  (三)城区学校面向有中学校长、中心学校校长经历的教师考试选调的管理岗位计划
 
  东陆高中1人,以礼中学1人,春晖小学1人。
 
  (四)城区学校考试选调副校级领导岗位、处室管理岗位、解说员岗位计划
 
  会泽一中办公室主任1人;实验高中副书记1人、副校长1人;茚旺高中副校长1人、解说员1人;职业技术学校政教副主任1人、总务副主任1人;金钟一中副校长1人、教务主任1人;县第二幼儿园副园长1人。
 
  (五)教育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在职教师考试选调岗位计划
 
  招生考试工作人员1人,文秘及宣传工作人员2人,财务工作人员1人,基建工作人员1人,人事工作人员1人,德育工作人员1人,教研员1人,合计8人。
 
  二、考试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城区学校专任教师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在职教师考试选调
 
  1.普通高中教师报考条件:工作满4年,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相应或相近专业,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东陆高中信息技术岗位要求具有学籍管理经历或人事管理经历。
 
  2.职业技术学校教师报考条件:工作满4年,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后出生),国民教育本科,相应或相近专业,具有教师资格证。
 
  3.初中教师报考条件:工作满5年,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相应或相近专业,具有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
 
  4.小学教师报考条件:工作满5年,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后出生),国民教育本科学历,相应专业或现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具有小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
 
  5.幼儿园教师报考条件:工作满5年,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后出生),学前教育专业,国民教育本科学历,具有幼儿教师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不是学前教育专业的,如在幼儿园从事幼儿教育2年以上的也可以报考。
 
  6.上年度履职考核得分:中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达学校平均分及以上,中心学校达乡(镇)平均分及以上。
 
  7.若符合夫妻分居、照顾父母条件的,报考职业技术学校、初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的,可不受年龄限制,报考初中专任教师岗位的学历放宽到国民教育本科。
 
  8.现任小学校长、中学中层管理干部正职,任职3年及以上的,报考职业技术学校、初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的,可不受年龄限制,报考初中专任教师岗位的学历放宽到国民教育本科。
 
  (二)城区学校借调教职工考试选调
 
  借入城区学校的教职工,工龄满5年,如借入学校有相应借调教职工调动计划,可以报考借入学校借调教职工考试选调岗位。
 
  (三)城区学校面向有中学校长、中心学校校长经历的教师考试选调的管理岗位
 
  具有中学校长、中心学校校长经历2年及以上,现不再担任校长职务。现仍然承担中学主要学科教学工作的原初级中学校长方可报考东陆高中。
 
  (四)城区学校考试选调副校级领导岗位、处室管理岗位、解说员岗位
 
  1.副校级领导岗位考试选调范围和条件:茚旺高中副校长面向初级中学现任校长考试选调;实验高中副书记面向初级中学现任校长考试选调,副校长面向城区普通高中教务主任、教研室主任考试选调;金钟一中副校长面向初级中学中具有分管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任职经历的校级领导考试选调;县第二幼儿园副园长面向城区公办幼儿园考试选调。
 
  2.处室管理岗位考试选调范围和条件:会泽一中办公室主任面向初级中学中具有中学办公室主任工作经历的校级领导考试选调;金钟一中教务主任面向初级中学现任教务主任考试选调,担任教务主任3年及以上且一直承担主要学科教学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后出生)。
 
  3.解说员岗位考试选调范围和条件:工作满4年,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学历,普通话等级达二级甲等及以上,具有教师资格证,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工作经历,能胜任报考岗位相关工作。
 
  (五)教育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在职教师考试选调
 
  工作满5年,49周岁以下(1968年8月31日后出生),国民教育本科,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工作经历,能胜任报考岗位相关工作。
 
  三、考试选调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6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晚上7:30-10:30。过时概不受理。
 
  2.报名地点(具体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见附表)。/uploadfile/upload/file/20170815/20170815083731_67060.xls
 
  3.报名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并接受资格审查。
 
  (1)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
 
  (2)报考城区学校专任教师岗位的,提交学校证明:参工时间,上年度履职考核得分,上年度学校履职考核平均分。报考其余岗位的,提交学校证明:参工时间,任职经历以及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应工作经历。
 
  (3)符合《会泽县教师招聘安置和教职工调聘办法(修订)》规定的夫妻分居加分条件的,由本人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户口簿、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出具的夫妻分居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经所在学校审查,学校盖章、校长和经办人签字负责。
 
  (4)符合《会泽县教师招聘安置和教职工调聘办法(修订)》规定的照顾父母加分条件的,须提交父母户口簿、身份证、子女单位的相关证明和其父母所在单位(社区)出具父母身边无子女照顾的证明,证明件经所在学校审查,学校盖章、校长和经办人签字负责。
 
  (5)本人近期小1寸免冠照片1张。
 
  4.资格审查通过参加笔试的教职工名单于8月19日上午9:00前在报名处公布。
 
  (二)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8月21日上午8:30—11:30,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2.笔试时间、地点:8月21日下午4:00-6:00,具体考点、考场、座位号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
 
  (1)高中学科教师岗位:围绕现行普通高中学科教材内容拟定,满分100分。
 
  (2)初中学科教师岗位:围绕现行初级中学学科教材内容拟定,满分100分。
 
  (3)小学学科教师岗位:围绕现行小学学科教材内容(90%)和初级中学学科教材内容(10%)拟定,满分100分。
 
  (4)幼儿园学科教师岗位:根据幼儿教育专业要求拟定,包括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和幼儿教学技能,满分100分。
 
  (5)城区学校面向有中学校长、中心学校校长经历的教师考试选调的管理岗位:学校管理知识。
 
  (6)教育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选调、借调人员考试选调以及城区学校考试选调副校级领导岗位、处室管理岗位、解说员岗位:笔试试卷采用公共考试试卷,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命题。
 
  4.8月22日上午9:00在报考学校报名处公布笔试成绩。参加笔试的教师对笔试成绩如有疑问,可于8月22日下午2:30—3:30到报名处办理查分申请。
 
  5.笔试其他事项。
 
  (1)所有岗位考试选调笔试安排在同一天进行,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2)城区学校专任教师考试选调只笔试不面试,笔试结束,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照顾加分×50%,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调动人选。若按岗位计划数取到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由招聘学校对这部分成绩并列教师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调聘人选。
 
  (3)城区学校借调人员考试选调通过笔试和借调学校工作业绩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和工作业绩考核成绩各占50%,按总成绩=笔试成绩×50%+工作业绩考核成绩×50%+借调时间加分高低顺序确定拟调动人选。工作业绩考核成绩和借调时间加分由借入学校核算并在报名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于8月25日前报教育局人事科。城区学校借调人员加分,按照每借调一年加1分,按整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最高加到10分。借调期间因工作需要在不同学校工作过的,借调时间累计计算。
 
  (4)城区学校面向有中学校长、中心学校校长经历的教师考试选调的管理岗位只笔试不面试。笔试结束,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照顾加分×50%,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调动人选。
 
  (5)城区学校考试选调副校级领导岗位、处室管理岗位、解说员岗位以及教育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通过笔试和履行招考岗位工作能力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和履行招考岗位工作能力考核成绩各占50%,按总成绩=笔试成绩×50%+履职本岗位工作能力考核成绩×50%高低顺序确定拟调动人选。履行招考岗位工作能力由招考单位制定考核方案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在笔试第二天,考核成绩当日公布。
 
  (6)城区学校专任教师考试选调和城区学校面向有中学校长、中心学校校长经历的教师考试选调的管理岗位照顾加分:符合夫妻分居条件或照顾父母条件的,自达到照顾加分条件时,给予照顾加分4分,且每多1年加1分(借调到城区工作的人员,借调期间不予加分),最高加到10分。
 
  (三)公示拟调聘教师名单
 
  笔试结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调动人选进行公示。
 
  (四)办理调聘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调聘程序和规定办理调聘手续。因自动放弃或不符合考试选调条件导致岗位空缺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借调教师若符合面向全县教育系统考试选调教师报考条件,可以报考面向全县教育系统考试选调教师相应岗位,也可以报考借调教师考试选调岗位。所有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考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竞聘资格:报名、笔试、考核等环节及其他事项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参与的;不按时、不如实提交规定的证件材料的;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违纪行为的。
 
  (三)会泽一中、实验高中、茚旺高中在职在编专任教师不得报考城区学校专任教师考试选调岗位。
 
  (四)学校考试选调的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待调聘手续办理完毕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考核聘任。
 
  会泽县教育局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