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宁波市公安局招聘辅警29人公告

来源:宁波考试网 2017-08-03 10:38:21
宁波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公告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若干名,派驻宁波市公安局所属单位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文职辅警:内勤助理岗位3名(男女不限),110接警岗位8名(女),网络通讯维护岗位1名(男),窗口服务岗位3名(2女1男),网情监控岗位1名(男)。
 
  (二)勤务辅警:特勤处突岗位6名(男),看押监管岗位6名(3男3女),警犬训导岗位1名(男)。
 
  二、报名条件与对象
 
  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吃苦耐劳且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等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文职辅警: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体貌端正,普通话标准,懂计算机操作,文秘及相关专业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勤务辅警: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男性纵跳摸高270CM、女性纵跳摸高240CM及以上,单眼矫正后视力在4.6以上,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和持有C1驾照者优先。
 
  (三)报考110接警岗位需宁波本地户籍,条件优秀的外地户籍人员要求能熟练听、讲宁波本地方言;报考网络通讯维护岗位需计算机或通讯专业毕业;报考网情监控岗位需计算机专业毕业。
 
  三、招录程序
 
  报名确认并符合岗位所需的报名人数后,按笔试、面试、体检、审查、公示五个程序进行(报考特勤处突岗位的另需参加体能测试,专业性岗位必要时还需进行技能测试)。参加前一项考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程序,作淘汰处理,最终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四、工作地点
 
  宁波市公安局所属单位
 
  五、劳动待遇等相关事项
 
  (一)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二)人员薪酬由市财政统一保障,实行岗位绩效考核管理。
 
  (三)聘用人员享有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缴存住房公积金等相应待遇。
 
  (四)用工单位提供就餐,费用自理。
 
  六、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31日-2017年8月4日(9: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宁波市兴宁东路228号人力资源大厦A406室;
 
    (三)注意事项: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含父母亲、兄弟姐妹、配偶子女)、最高学历证书(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二张;
 
    (四)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0574-83867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