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陕西安康富硒产品研发中心招聘5人公告

来源:安康市政府门户网站 2017-08-02 11:34:08
  安康市富硒产品研发中心科研人员招聘公告
 
  安康市富硒产品研发中心是市农业局下属财政全额预算正县级事业单位,于2014年1月1日成立,是安康市人民政府在与中国农业科学院院地合作的大背景下成立的富硒产业科研机构,现办公地点在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西段中国富硒产业研究院,毗邻高新生态文化公园,环境优美,办公条件属市内一流。
 
  中国富硒产业研究院是由中国农业科学院、陕西省农业厅和安康市人民政府在“安康市富硒产品研发中心”基础上共建的国家级富硒产业科技创新平台,于2016年6月投入运行,同时,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已批复同意依托安康市富硒产品研发中心建设富硒食品开发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农业部富硒产品开发与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试运行),主要开展富硒产业发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并为行业提供技术开发及成果工程化的试验、验证环境,承担国家、地方和行业下达的科研开发及工程化研究任务,解决制约富硒产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促进富硒产业科技进步。
 
  为加快实验室建设步伐,提高实验室科学研究水平,安康市富硒产品研发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硕士研究生。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计划招聘5名,化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安全等相关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岗位情况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
 
  1、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历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
 
  3、工作细心,踏实肯干,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自学能力、沟通技能和服务意识;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学位和有工作经验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间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拔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信息(7月21日)
 
  通过安康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k.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7月31日—8月4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安康市富硒产品研发中心(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西段中国富硒产业研究院)。
 
  3.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2寸免冠半身照片,同时填写《安康市富硒产品研发中心科研人员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如若特殊情况无法到现场报名者请于2017年8月4日前将个人简历、相关资料(毕业证、学位证、科研成果等)和《安康市富硒产品研发中心科研人员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电子版发送至aksfxb@163.com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待初审通过后,通知面试(同时审核有关证件原件)。
 
  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8月上旬)
 
  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名单在安康市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根据通知统一领取准考证。
 
  (四)面试考察(8月中旬)
 
  采取结构化面试,以专业知识为主,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学识水平、业务素质、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等。按百分制计算成绩,经面试考官集体综合评定,按招聘专业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由市富硒产品研发中心负责组织。
 
  (五)体检(8月中下旬)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成绩排名先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有体检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8月底)
 
  根据面试成绩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审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安康市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手续(8月底)
 
  公示期满,录用人员及时持有关证件到安康市富硒产品研发中心报到,由安康市富硒产品研发中心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15-8138611  0915-8138685
 
  联系人:张  军  15129701588
 
  夏曾润  18329502853
 

  附件1:招聘信息表

 

2017年陕西事业单位招聘

 

  附件2:安康市富硒产品研发中心科研人员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

 

2017年陕西事业单位招聘

 
  注:1、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须本人亲自报名,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2、表后须附毕业证、学位证(须双证齐全)、学信网学历备案登记表、身份证等资料复印件。
 
  安康市富硒产品研发中心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