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本月底发放到位

来源:中国宁波网 2017-07-26 15:56:31
  原标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本月底发放到位
 
  按照浙江省部署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我市从2017年1月1日起继续调整提高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本次调整的基本养老金争取在7月底发放到位。
 
  具体调整办法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按每人每月45元标准增加;
 
  第二部分,根据退休(职)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年按1年计算)长短确定月调整标准。具体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5元。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不足15元的,补足到15元。
 
  第三部分,按退休(职)人员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不含社区综合补贴)的1.86%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
 
  在普遍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即: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举例:
 
  王大伯今年61周岁,全部缴费年限为15年,现月基本养老金为1500元,他每月可以增加的养老金为96元。(其中,第一部分:45元;第二部分:15年×1.5元=22.5元;第三部分:1500元×1.86%=27.9元)
 
  李大妈今年67周岁,全部缴费24年,现月基本养老金为2950元,她每月可以增加的养老金为184元。(其中,第一部分45元;第二部分:15年×1.5元+9年×3.5元=54元;第三部分:2950元×1.86%=54.87元;高龄倾斜30元)
 
  周老伯今年80周岁,全部缴费年限44年,现月基本养老金4820元,他每月可以增加的养老金为319元。(其中:第一部分:45元;第二部分:15年×1.5元+29年×3.5元=124元;第三部分:4820元×1.86%=89.66元;高龄倾斜60元)
 
  (计算养老金挂钩调整增加额时保留两位小数,见厘进分;计算养老金增加总额时见角、见分进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