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雅安市石棉县遴选64人公告

来源:雅安市人事考试网 2017-07-24 15:11:57

  石棉县部分机关、参公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考调)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石棉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根据用人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遴选(考调)部分机关、参公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考调)职位及条件


  (一)职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全国公开遴选(考调)工作人员64名(其中:公务员6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3名)。具体职位及报考条件详见《石棉县部分机关、参公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良好的政治品格。


  2.具备履职所必须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语言文字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3.报考人员须具有职位要求的学历条件,且为2015年 7月 31日前(石棉县内考生须为2014年7月31日前)正式进入七类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职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7月31日之后出生,并符合各职位具体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科级领导职务报考机关的,以及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八级以上管理岗位报考事业单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7月31日之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5.报考国家公务员职位的,须具有公务员身份;报考参公管理单位职位的,须具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报考事业单位管理职位的,须具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身份;报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位的,须具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身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7.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2.近三年内因违反党纪、政纪受到纪律处分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近五年内被辞退公职的人员;


  5.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侦查的人员;


  6.与报考单位相关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68条所列亲属关系,需要回避的人员;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8.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考调)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31日至8月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四川省雅安市石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四川省雅安市石棉县彩虹路36号,电话(传真)号码:0835-8869026,电子邮箱:406063824@qq.com)。异地考生可采取电子邮件报名。


  3.相关资料: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考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石棉县部分机关、参公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县(区)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有效证明;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副科级及以上职务报考科员职位的,应提供自愿放弃原职务层次任职的书面承诺。


  电子邮件报名的考生需在领取笔试通知书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电子邮件报名考生于2017年8月8日、9日持报名所需材料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笔试准考证。


  (三)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2︰1。达不到2︰1的,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考调)计划。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17年8月1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结束后,每个职位按3︰1的比例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若成绩并列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为2017年8月1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综合成绩的20%。面试结束后,参加面试人员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达不到差额考察比例的职位,考生考察成绩不能低于70分(含70分)、折合分14分(含14分)。各用人单位在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指导下组织实施考察工作。


  (六)体检


  考察结束后,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考察成绩×2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调动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对认定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七)办理手续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体检合格的拟调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遴选(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遴选(考调)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5-8862179(县委组织部干部科)、0835-8858552(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0835-8869026(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三)此次考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835-8862026(县纪委、监察局),0835-8863289(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附件:1.《石棉县部分机关、参公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石棉县部分机关、参公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石棉县委组织部       石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