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衡东县政务服务中心招聘6名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来源:衡东县党政门户网站 2017-07-24 14:34:26
  关于衡东县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招聘6名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县政务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德才兼备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计划
 
  “建设项目归口服务窗口”岗位计划招聘劳务派遣人员4名;
 
  “帮办服务窗口”岗位计划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记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5、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6米以上。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衡东县政务服务中心网站等主要新闻媒体发布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7年7月24日至7月28日(报名时间9:00—17:00)。
 
  3、报名地点:衡东县政务服务中心201室(咨询电话:18674700626 肖主任)。
 
  4、报名要求:
 
  报名须填写《衡东县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供近期2寸同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报名信息真实、有效。个人信息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集中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予以参加笔试。
 
  (四)笔试内容
 
  1、电脑打字,每分钟打字超过120个以上,且正确率95%以上。
 
  2、时事政治,时间为1个小时,60分及格。
 
  3、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此项考试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
 
  (五)面试
 
  1、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计算机操作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考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折合计算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凡有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1次。
 
  (七)公示与聘用
 
  1、公示。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电话:0734-5238128)。
 
  2、聘用。拟招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依法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拟派遣人员劳动关系属于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县政务中心工作。派遣期一年,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表现情况,确定是否继续派遣。
 
  四、招聘人员待遇
 
  招聘人员为非正式编制聘用制人员,聘用后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合格后工资标准按2200元/月,另外每月发放人平600元考核奖励。(工资包括相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合同期内,对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本人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前递交书面申请。
 

  附件下载:衡东县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

 

  衡东县政务服务中心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