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佳木斯市郊区教师招聘公告

来源:佳木斯人社局 2017-07-20 15:00:48
2017年黑龙江佳木斯市郊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0人公告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根据工作需要,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区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根据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资格等条件,通过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等程序,选拔录用高素质教师队伍。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17年郊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小学( 1 人): 赫哲族语言1人


  初中(26人): 音乐4人、体育6人、美术1人、


  历史1人、物理4人、化学2人、


  数学3人、英语2人、语文3人


  高中(13人): 语文1人、数学2人、物理1人、


  化学1人、生物2人、政治2人、


  地理1人、历史2人、英语1人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1、小学、初中教师招收对象需具备一年以上教师工作经历;高中教师招收对象为社会应届或往届毕业生。


  2、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高中教师岗位的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3、考生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需具有与报考科目相一致的初中或以上级别的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需具有与报考科目相一致的高中或以上级别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赫哲族语言的,需具有小学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即可。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能够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品行良好,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资格等条件;


  7、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8、如有工作单位,请提供工作单位同意的有效文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在近三年国家级考试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或有精神病史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 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将在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佳木斯市郊区政府网站发布。发布时间:2017年7月17日—2017年7月25日。


  (二)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起止时间为7月 26日9时 0分至 7月29日17时 0 分,报考人员注册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笔试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报名。报名网站:(http://jmsjq.ibaoming.net)。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人数将适时统计公开,考生可自行查询,选择报考岗位。


  2、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以上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要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自负)。


  4、网上报名使用的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


  5、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3比例的,将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以改报其它岗位。具体事宜见报名网站或电话通知。


  6、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考生填报信息与《招聘计划》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也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7、本次招聘报名费100元,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及时开通网上银行办理相关业务。网上缴费时间即最终报考确认时间,截止于 2017年7月30日17时0分。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8、笔试准考证打印以发布公告的网站通知时间为准,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以免影响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笔试和面试权重为总成绩的6:4。


  1、笔试:


  闭卷考试,分值为100分。主要包括综合知识、各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根据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符合“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考生给予政策性加分,具体加分事项按有关文件执行。考生请在 2017年7月29日17时0分前将相关证明送到佳木斯市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郊区友谊路16号郊区政府404房间),过期未送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政策性加分。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资格确认:


  (1)确认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末位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如有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以及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岗位,招聘主管部门将按照招聘比例依次进行补充。现场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上公布。面试名单公布后,将不再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因素影响面试工作的进行。


  (2)面试资格确认。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持所在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由佳木斯郊区人社局组织现场资格确认。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教学能力,测试方式为现场说课,说课范围为现行学校相应教材。面试成绩为100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核: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如果招聘岗位最后一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录取;如果笔试成绩并列,则专业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如果专业科目成绩并列,则由人社局组织命题,重新进行笔试,至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体检或考核如有不合格者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按专业知识部分成绩高低排序。


  (1)体检


  体检方式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组织考核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核对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如出现体检、组织考核后主动放弃的,按程序由应聘同一岗位参加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对拟聘人选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部门提出,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部门认真调查,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公示后进入聘用阶段,进入聘用程序后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区政府确定的专项考核组考核合格者入编入卡,享受郊区正式教师同等待遇。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录用人员五年内不得调离原工作岗位,五年内调离原工作岗位者视为违约,区人社部门不予以办理调转手续。


  六、其他有关事宜


  1、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佳木斯市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3、咨询电话:0454—8575013 接受咨询及举报时间上午8:30-11:30 时下午13:30-16:30时。


  4、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工作人员与招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应当回避。


  5、招聘工作做到公开公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6、严肃组织纪律。区人社局和教体局,在招聘过程中要认真履行职责,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工作人员严肃处理。被招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取消考试或招聘资格,已经录取的一经查实,予以清退。


  附件:《佳木斯市郊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计划表》.xls


  佳木斯市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