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贵港桂平市民政局招聘公告

来源:桂平市人才网 2017-07-14 15:28:32
  桂平市民政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桂平市民政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竟争、择优的原则,采用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工作地点
 
  (一)岗位及人数:桂平市民政局救助股编外工作人员4名。
 
  (二)工作地点:桂平市郁江东路84号(桂平市民政局)。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服务意识和乐于奉献精神
 
  (二)年龄要求: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工作经验或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三)国家承认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男女不限,有工作经验、能吃苦耐劳、有亲和力的优先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14日至7月21日 (8:00 -12:00,15:00-18:00),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请应聘者登录桂平人才网(www.gprc.cn)下载《桂平市民政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如实填写。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书(以上证件均验原件留复印件各一份),两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到桂平市民政局现场报名(详细地址:桂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联系电话:0775--3323290)
 
  (三)组织面试及聘用: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到市民政局五楼会议室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按照面试成绩排名择优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桂平市民政局组织考核合格后,确定正式聘用。
 
  五、待遇
 
  工资待遇:2000元/月(由民政局按月发放),“三险” 按政策分别由个人和民政局缴交,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每年签订一次聘用劳动合同,食宿自行解决。
 
  岗位待遇:所聘用人员岗位与相关工作均由市民政局提供及安排,日常管理由市民政局负责,并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的业务培训资格和差旅费待遇。
 
  附件:桂平市民政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登记表.doc
 
  桂平市民政局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