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普洱镇沅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来源:普洱市人才网 2017-07-14 13:23:10
  2017年普洱市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镇沅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招聘10名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1、计划招聘合同制书记员10名(除法警岗位辅助人员限男性外,其余不限男女)。
 
  2、所招聘的职位均为在职不在编人员,不占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不具有检察院在编人员和公务员身份,只行使办案辅助职权。
 
  3、所招聘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管理。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普洱市常住户口;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大专以上法律专业的优先,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较好的打字速录技能;
 
  5、法警岗位辅助人员除具备上述条件(1)、(2)(3)项外,限男性,且取得“A”类以上机动车准驾资格,复原退伍军人从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三、不得报名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四、薪酬待遇和要求
 
  1、试用期工资1800元。试用期满合格每月工资2500元(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按月发放。
 
  2、经聘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是否续签劳动合同由双方约定。
 
  3、聘用期内,未经单位同意,不得参加其他用人考试。违反合同约定的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报名方式
 
  1、报名者请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大一寸彩色近照三张。
 
  报名时间:2017年7月20日—30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镇沅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联系电话:5817899 ;联系人:周振伟。
 
  2、资格审查:报名期间由镇沅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根据电话通知参加考试。
 
  六、考试
 
  1、考试分为计算机速录与手写速记两种方式进行。
 
  2、面试按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由政治处通知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对体检合格人员,由镇沅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进行考察。
 
  七、公示与录用
 
  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将在镇沅县人民检察院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2、考察合格、公示期届满,由镇沅县检察院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聘用上班。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