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周口中心城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77人公告

来源:周口人事考试网 2017-07-13 16:34:51

  河南省周口市中心城区事业单位2017年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共周口市委、市人民政府2017年面向全国公开引进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及创新创业团队,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全市中心城区事业单位计划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77人,其中柔性引进特聘专家14人,刚性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48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5人;引进创新创业团队2个。具体岗位职责、任职条件等情况及要求请登录指定网站:周口人事考试网(http://www.zkrsks.com)或周口人才工作微信公众号(微信号:zkrcgz)进行查询。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品行端正。


  (二)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或相近。


  (三)特聘专家不受年龄限制;刚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年龄要求视岗位不同由引进单位设定,一般应能够满足一定服务年限要求;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在党纪、政纪影响期内的;


  5.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对象


  周口市属单位以外的各类高层次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团队),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


  2.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及相当层次的人才(团队);


  3.河南省中原学者、河南省“百人计划”、河南省优秀专家及相当层次的人才(团队);


  4.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级特聘教授及相当层次的人才(团队);


  5.符合产业领域发展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才(团队);


  6.符合我市引进专业要求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才(团队),其中博士研究生要求第一学历为本科且取得学士学位;


  7.在某一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掌握核心技术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及急需紧缺的其他各类人才(团队)等。


  高层次紧缺人才团队是指以上述人才为带头人,组建的创新创业团队,且带头人每年参与团队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两个月,团队内的其他主要成员应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2017年周口市面向全国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周口市委人才办邮箱(zkswrcb@126.com)或邮寄至周口市七一路中段周口市委组织部人才办(邮编:466000),报名材料包括:


  1.《河南省周口市中心城区事业单位2017年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请登陆周口人事考试网http:// www.zkrsks.com下载);


  2.个人简历(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实践经历、个人成绩等信息,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相关任职证明材料);


  3.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重要获奖或荣誉证书复印件。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就业推荐证明,海外留学生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


  (二)资格审查:报名应聘者要如实提供各种材料,经应聘单位初审后报市委人才办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资格。


  (三)初步协商:引进人才单位与应聘人才充分沟通协商,达成初步引进意向及要约,草签引进协议。


  (四)综合评价:市委人才办组织专家组对拟引进人才进行综合评价;参加综合评价的应聘人才,需提交《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五)体检:参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标准执行,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六)考察:市委人才办组织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


  (七)公示:对拟引进人才在周口人事考试网(http://www.zkrsks.com)、周口人才工作微信公众号(微信号:zkrcgz)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手续办理:根据公示情况,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引进人才。在职人员提供与原单位的解聘证明及复印件(2份),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工资等手续。


  五、有关待遇


  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的,在本市服务年限应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本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安家费、生活补贴等待遇,原则上按照《中共周口市委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加快中心城区发展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的通知》(周发〔2014〕25号)和《周口市2016年度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团队)、优秀毕业生计划及实施方案》(周人才〔2016〕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一)柔性引进的特聘专家实行协议薪酬制。其生活津贴根据特聘专家的自身条件按照本文中1  —7项规定的标准发放。


  (二)刚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除享受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工作生活条件和薪酬福利外,市委、市政府还将提供以下待遇:


  1.符合第一款条件的人才,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给予适度的安家费和生活津贴。


  2.符合第二款条件的人才,给予安家费60万元,5年内发放生活津贴每年3万元。


  3.符合第三款条件的人才,给予安家费40万元,5年内发放生活津贴每年2万元。


  4.符合第四款条件的人才,给予安家费20万元,5年内发放生活津贴每年1.5万元。


  5.引进的正高级职称人才,5年内发放生活津贴每年1万元,到事业单位工作的,给予安家费5万元;到企业工作的,给予安家费10万元,由市财政和受益企业各出资50%。


  6.引进的副高级职称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人才,5年内发放生活津贴每年5000元。到事业单位工作的,给予安家费3万元;到企业工作的,给予安家费5万元,由市财政和受益企业各出资50%。


  7.对2017年刚性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到学校、农业科研院所、医院工作的,发放生活津贴每年12000元,连续发放五年;到企业工作的发放生活津贴每年24000元,连续发放5年。


  8.引进团队中的人才个人按照上述标准享受待遇,另根据情况给予团队一定的资金支持。


  相关信息请在指定网站进行查询。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指定网站为:周口人事考试网(http://www.zkrsks.com)、周口人才工作微信公众号(微信号:zkrcgz)。


  咨询电话(传真):0394-8269797


  邮箱:zkswrcb@126.com


  地址:周口市川汇区七一路中段中共周口市委组织部


  邮编:466000


  附件1.河南省周口市中心城区事业单位2017年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专业目录


  附件2.河南省周口市中心城区事业单位2017年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中共周口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