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菏泽鄄城县人民医院初级岗位招聘简章
来源:鄄城县人民医院
2017-07-13 13:22:49
2017年鄄城县人民医院初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O15]6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5〕53号)和《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的通知》(菏人发[2OO7]39号)等有关规定,鄄城县人民医院初级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其中本科48名,研究生人数不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
(四)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在职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但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和条件要求见附件。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医院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8日--7月20日
报名地点:鄄城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鄄城县孙膑北路26号)
2、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毕业证、二代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现场填写《2017年鄄城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现场采集指纹,缴纳考务费40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享受城镇或农村低保的毕业生持县民政部门出具享受低保的证明信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免交考务费。
3、笔试准考证领取
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7月24日。
4、按规定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应达到2:1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为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不受比例限制。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审查出资格不符合,都一律取消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不进行笔试,采取只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按卫生医疗(临床)、卫生医疗(麻醉)、卫生医疗(影像)、卫生医疗(康复)、卫生检验五类分别命题。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7年7月28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计划在10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鄄城县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示。
(二)面试
1、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应聘人员名单确定后,需提交《2017年鄄城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本人相关证明材。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提交毕业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未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从同一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内容
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只参加面试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面试成绩计算。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l: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确定进入考察人选的最后一名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由相关部门负责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按规定需要进行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于自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从同一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鄄城县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经卫计局审核后报编办、人社局备案,并按照公立医院编制人事制度改革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在所服务单位的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并写入聘用合同。
七、其他
对在应聘过程中经审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聘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拟聘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视为不诚信并将不良记录纳入诚信档案。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班。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鄄城县人民医院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
八、本简章由鄄城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详情请登录:
鄄城县人民医院网站:www.jc120.com
咨询电话:0530-2404053
监督电话:0530-2421340、0530-2421539
附件(点击下载打开):2017年鄄城县人民医院初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xls
鄄城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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