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招聘公告(第二批)

来源:长沙轨道交通 2017-07-13 11:37:37

  2017年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招聘公告(第二批)

 

  为满足长沙轨道交通发展的需要,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营公司)现启动2017年第二批员工招聘,诚挚欢迎各位应聘者踊跃报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招录员工619名,具体招聘职位及任职条件详见:《运营公司2017年第二批员工招聘需求表》。
 
  二、 招聘对象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2016、2017届毕业生(非全日制学历不纳入审核范围)。
 
  三、 应聘条件
 
  (一) 通用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2. 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且无吸毒、酗酒等不良嗜好,无纹身,无色盲、色弱等情况;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因违纪违规问题正在接受相关部门调查的;
 
  (4) 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 有其他不良行为和记录的;
 
  (6) 法律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 资格条件
 
  符合拟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要求等条件,具体详见附件《运营公司2017年第二批员工招聘需求表》。
 
  四、 报名程序
 
  (一) 报名信息提交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0日至7月31日(暂定)。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招聘平台注册报名,不接受上门、电话、传真、邮件等其它方式,报名网址如下:
 
  (二) 报名注意事项
 
  1. 请用电脑端浏览器登录报名网址注册,点击进入校园招聘渠道,选择所要应聘岗位,并按要求填写简历。(已社招模块注册账号的,请在校招模块重新注册新账号)
 
  2. 应聘者每人仅限填报1份简历,重复填报无效,填写简历时请仔细查看、慎重填报,经确认无误后再提交,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撤销。
 
  3. 应聘者须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简历,并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未按要求填写简历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因资料填写有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4. 报名完成后,请保持本人的手机畅通,公司将以短信的形式,向应聘者发送笔试、面试通知;凡因应聘者通信不畅通造成的后果,公司不予承担责任;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将不另行通知。
 
  5. 接到笔试、面试通知的应聘者,须按通知要求携带好本人相关证件原件,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面试,未按要求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 笔试
 
  (一) 笔试形式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二) 笔试范围
 
  包括通用知识题和专业知识题两部分,其中通用知识题主要来源于公务员行测试题、长沙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长沙地铁企业概况及企业文化等;专业知识题包括应聘岗位涉及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地铁的基础知识等。
 
  (三) 笔试时间
 
  具体笔试日期和时间,以公司发送的短信通知为准。
 
  (四) 笔试地点
 
  具体地点以公司发送的短信通知为准,具体笔试考场详见现场安排。
 
  (五) 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接受检查。如有抄袭、串通作弊、替考、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等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六、 面试
 
  笔试完成后2-3周左右进行面试,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将根据专业岗位的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获得面试入围资格的人员,公司将以短信的方式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公司发送的短信通知为准。
 
  七、 体检和考察
 
  (一) 体检
 
  面试通过的应聘者,公司将会以短信的方式通知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公司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具体以通知为准;未通过面试的应聘者,将不另行通知。
 
  不按规定要求体检的应聘者,视为放弃;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录用。
 
  (二) 考察:对招聘的部分关键性岗位员工,公司将组织开展实地考察。
 
  八、 公示与录用
 
  (一) 确定拟录名单
 
  根据应聘者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结合招聘岗位的人数计划,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二) 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天。
 
  (三) 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
 
  九、 招聘咨询及投诉电话
 
  (一) 咨询电话:运营公司人力资源部 0731-86852236
 
  (二) 投诉电话:运营公司党群工作部 0731-86852248
 
  (三)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40-12:00
 
  下午14:20-17:30
 
  附件:公告附件.xlsx
 
  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