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招聘方案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07-07 14:46:07
  2017年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系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对我省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研究任务。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我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职业院校教学工作经历的,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者年龄要求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7月5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2017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
1 土建类教研员 1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建筑技术科学
  结构工程
  市政工程
  桥梁与隧道工程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 电气自动化类教研员 1   电机与电器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系统工程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3 农学类教研员 1   果树学
  园艺学(果树学方向)
  茶学
  园艺学(茶学方向)
  作物遗传育种
  作物学(作物遗传育种方向)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作物学(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方向)
  4 旅游餐饮类
教研员
  1   旅游管理
  工商管理(旅游管理方向)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网站(http://zjzx.fjzyjy.com/)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5日-2017年7月19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纸质材料报送到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报名纸质材料包括:

  (1)《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应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复印件。2017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复印件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及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其中2017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经省职教中心办公室同意后最迟延至公示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网站(网址:http://zjzx.fjzyjy.com/)。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我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五四路217号十层

  邮 编:350003

  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 0591-87832565

  陈老师 0591-88500498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和福建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及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53491(省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330(省教育厅机关纪委)、0591-87091212(省教育厅人事处)、0591-87805391(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纪检)。

  附件: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报名登记表.docx

  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