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普洱镇沅广播电视台招聘记者公告

来源:镇沅信息网 2017-07-06 11:57:59
  2017年普洱市镇沅广播电视台招聘合同制记者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四公开一监督”原则,即招考录用人数公开、招考录用办法公开、考试成绩公开、招考录用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合同制(编制外)一线记者3名(男女不限)。
 
  三、招聘条件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新闻事业,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体貌端庄,无违法违纪问题,自愿献身新闻事业;
 
  2.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身体条件能适应新闻工作岗位的需要;
 
  3.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新闻类相关专业毕业或持有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者优先录用;
 
  4.考生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具有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用工方式
 
  合同制记者不纳入单位正式编制,参照上级聘用记者管理办法,采用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进行管理使用,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聘用后与镇沅广播电视台签订劳动合同。若劳动者在履行合同期间违反管理规定或不能胜任工作的,镇沅广播电视台将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镇沅信息网、镇沅文化旅游网、镇沅电视台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可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邮箱(zytvnews@163.com)报名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2.报名时间:2017年7月13日—7月19日
 
  3.现场报名地址:镇沅广播电视台办公室(广播电视中心四楼)
 
  4.联系人:周老师
 
  5.联系电话:0879—5811456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必须提供以下材料:《镇沅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合同制记者报名表》(详见附件1)、小一寸正规免冠照1张(另附电子版照片)、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报名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个人信息,因个人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相关证件有误或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资格复审
 
  2017年7月20日,镇沅广播电视台对报名人员提交的《镇沅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合同制记者报名表》中填报的资格条件和相关材料进行复审,招考岗位人数与符合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不低于1:3方能开考。
 
  (五)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7月2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方式: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内容为记者岗位基础知识。
 
  面试人员确定:笔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时间:2016年7月22日上午8:30开始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现场问答,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内容为记者岗位综合能力。
 
  (六)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1:1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对拟聘用人选的学籍档案进行查阅、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核意见等多方面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者,进入体检。
 
  (七)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有关规定执行;由镇沅文体广电旅游局按要求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八)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的拟聘用人选,面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六、工资待遇保障
 
  (一)试用期工资2000元;
 
  (二)薪酬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签订《云南省劳动合同》后每月工资2500元(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按月支付,以政策为准。
 
  七、工作纪律
 
  (一)考生应随时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三)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镇沅文体广电旅游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招聘工作邀请县人大、政协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五)报名表请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其余未尽事宜由镇沅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79—5811456。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