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统计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广西人才网 2017-06-28 15:00:17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公开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经自治区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2017年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招聘岗位及要求如下:

招聘单位
拟聘岗位
需求专业
需求人数
专业(岗位)要求
其他资格条件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资料管理中心
专技
专业技术岗位(一)
英语专业
1
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资料管理中心
专技
专业技术岗位(二)
统计学类
2
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研究所
专技
专业技术岗位(一)
统计学类
2
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研究所
专技
专业技术岗位(二)
法学类
1
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发布招聘信息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将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政府门户网站(广西统计信息网http://www.gxtj.gov.cn/)发布,发布时间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之日起第二天起,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招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6月29日—2017年7月7日,正常上班时间接受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以邮戳为准),报名地址:广西南宁市建宁路6号自治区统计局人事处412号房,联系人:梁葵,柴桦、姚磊;联系电话:0771-2448591、5846196、5868161,邮编:530002。
 
  (三)报名材料。现场报名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
 
  4.2张1寸免冠证件照。
 
  5.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邮寄报名的应聘者,邮寄报名材料的复印件,领取准考证时需核验证件原件。
 
  六、资格审查
 
  (一)审查应聘者的学历、学位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材料及填报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二)在广西统计信息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七、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二种方式进行,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一)笔试
 
  1.笔试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在广西统计信息网进行公布。笔试成绩在广西统计信息网上进行公布。
 
  2.笔试采用闭卷作答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3.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研究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开考。确实不能开考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后及时通知报考者。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开考的岗位,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广西统计信息网、广西人才网上进行公布。
 
  2.面试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在广西统计信息网进行公布。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考官由招聘单位、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指派的人员,以及招聘单位以外专家组成,招聘单位以外专家人数所占比例不得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4.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的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可按招聘要求进入下一程序,如该岗位所有考生的成绩都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面试考场考生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三)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试总成绩在广西统计信息网上公布。
 
  八、考核
 
  1.考核人选的确定。面试结束后,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内容与方式: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岗位匹配度、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考生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九、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统一安排考核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如考核和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十、公示和聘用
 
  1.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广西统计信息网、广西人才网上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3.如公示期间有群众举报有不宜聘用的情形,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4.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二、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招考咨询电话:0771-2448591、5846196
 
  广西统计局资料管理中心:0771-5832583
 
  广西统计研究所:0771-5888265
 
  监督电话:0771-2448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