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钦州市灵山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灵山县政府网 2017-06-27 16:04:56
  灵山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关于招聘土地房屋征收协管员的公告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山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土地房屋征收协管员20名(男女不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年龄为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
 
  2.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做事用心、踏实、细致。
 
  3.大专及以上学历,复员军人学历可放宽到高中。要求熟悉办公软件,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财会、金融、城乡规划、法律专业或有从事征地搬迁工作经验的优先。
 
  二、工资及福利待遇
 
  1.工资待遇:每人1500元/月。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试用期间工资1500元(不享受福利待遇)。
 
  2.福利待遇:单位按政策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保险),属个人缴纳部分的由个人负担。其他补助参照在职在编人员标准执行。食宿自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10日(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灵山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四楼行政股办公室(灵山县灵城镇文峰路39号),联系电话:0777—6420805。
 
  2.报名材料要求: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复退军人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近期小2寸免冠彩照2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四、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的县土地房屋征收协管员属编外性质,其日常工作由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负责安排、统一管理,实行合同聘用制度。
 
  f附件:灵山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关于招聘土地房屋征收协管员报名登记表
  灵山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