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梧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梧州人才网 2017-06-27 16:00:19
  梧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2017年面向社会直接面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及《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5号)文件精神,经市编办、市人社局核准,梧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面向社会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梧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主要职责为开展各项有关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等工作。办公地址位于梧州市红岭新区,交通便利。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
 
  梧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的岗位、考试类别、人数和条件如下:
岗位类别 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 年龄(岁) 招考范围
管理人员 1 艺术类 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35周岁及以下
(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全国范围内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五)身体健康;
 
  (六)基本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原则上,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3.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面向全社会,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六、报名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月6月22日——2017月7月1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者须填写《梧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将有关材料扫描件制成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GXWZFL@163.com。(邮件主题请填写:公开招聘+姓名)。
 
  报考材料包括:公开招聘报名表(须贴近期照片)、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论文等。报考者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在报名表的“报考者承诺”栏亲笔签名(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等原件于领取准考证当天提交复核)。
 
  报考者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则取消相应资格。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报考者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报考本人的,责任由报考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两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反馈给报考人员。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
 
  在考生所学专业与招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考生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此项由考生在报名时自行举证。
 
  确定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由招考单位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人员。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对招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能开考。
 
  七、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招聘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通知面试人员将报名申请材料通过传真、邮寄或个人送达的方式,给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核、体检前提供。考核、体检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招考岗位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又确需进人的,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招考岗位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二)发布面试通知
 
  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招聘单位书面通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则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三)面试的组织
 
  市属事业单位的面试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须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经负责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
 
  (四)面试的方式
 
  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八、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考核时将核实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等因素造成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九、体检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报考市直所属事业单位的体检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负。
 
  (四)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
 
  对通过面试、考核、体检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梧州人才网、梧州妇女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十一、人员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通过公开招聘新进事业单位的初任人员,在聘用期间,享受在编人员待遇,具体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辞聘或解聘后,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其他说明
 
  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本中心将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公告未尽事宜,由本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梁燕群 0774—6021881
 
  联系地址:广西梧州市长洲区迎宾路19号6F
 
  附件:梧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梧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