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省纪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山西人事考试网 2017-06-16 11:41:38
  山西省纪委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山西省纪委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电化教育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纪检监察事业;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勤奋敬业,作风优良。

  5.年龄符合岗位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6.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尚在新录用(聘用)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单位 岗位 人数 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备注
山西省纪委电化教育中心(太原市桃园北路12号) 网站_专技1 1 30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新闻学、传播学、新闻采编与制作 2年以上工作经历 岗位有值班要求
网站_专技2 1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多媒体制作
 
 
  以上年龄、年限计算均以2017年6月15日为截止日期。

  三、报名及笔试

  报名及笔试由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详见《山西省省直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大中专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参加招聘的证明等)。同时对在职人员人事档案正本进行审核(由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工作人员携带)。在资格复审开始前,如有公示资格复审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复审开始后,不再递补。

  五、面试

  面试由省纪委负责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根据岗位需求,测试干部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能力和个性特征。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公布。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省纪委承担。考察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进行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纪律要求

  (一)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调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的规定和政策,认真把关,不得借调出之机对招聘对象突击提拔和入党。

  九、咨询及其他事项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山西人事考试网和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政策咨询:0351-6779707

  技术咨询:0351-7331654

  中共山西省纪委组织部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