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教育厅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山西人事考试网 2017-06-16 11:13:16
  山西省教育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山西省教育厅部分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山西省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1名,具体见《山西省教育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2016、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具体要求见招聘单位公告)。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身体健康;

  5、具备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学历、学位要求、年龄要求及其他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7年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7年6月15日为截止日期。

  四、报名办法

  报名: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

  网上报名时间、程序、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网上缴费,准考证打印和领取,减免考务费等以《山西省省直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为准。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并在发布公告的同一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五、考试与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委托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笔试成绩请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所属事业单位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应严格执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原则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学籍表、成绩档案表、所学专业证明)、学位证、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到指定地点接受复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复审时间及地点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工作接受省人社厅的监督指导,省教育厅组织非教学类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面试工作,教学类所属事业单位由学校(单位)具体实施面试工作。所属事业单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面试考官人数一般为5-9人,招聘单位考官只限1人,主考官由外聘考官担任。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招聘单位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要做好必要的事前保密工作。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或《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如招聘单位对健康条件有特殊要求,应事先在招聘公告中说明。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人员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教育厅和招聘单位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省教育厅报省人社厅审核批复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招聘工作纪律

  1、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山西省教育厅要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全程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省人社厅报告。

  2、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原发布公告的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3、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负有责任或直接责任的工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山西人事考试网。

  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351-7331654

  省教育厅咨询电话:0351-3046863

  附件:山西省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山西省教育厅

  2017年6月15日

  山西省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单位网站联系表
序号 单位 公告网址  
1 太原铁路机械学校 http://www.ttjx.com.cn/  
2 山西省工贸学校 http://www.tyitc.cn/  
3 山西省招生考试服务站 http://www.sxkszx.cn  
4 山西省电化教育馆 http://www.shxbe.com  
 
5 山西省康乐幼儿园 http://sxsklyey.ankang06.org/  
6 山西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 http://www.sxedu.gov.cn  
 
7 山西省高等院校科技发展中心 http://www.sxedu.gov.cn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