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区党委党校招聘公告

来源: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06-14 10:55:32
  2017年新疆自治区党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17年自治区党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2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校创建于1950年,200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学院在党校挂牌成立,校(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体制。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直接领导和关怀下,自治区党委党校、新疆行政学院已经发展成为具有较强教学科研实力,一定办学规模,教学设备、学员生活设施基本齐全的学府。


  校(院)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西后街55号,占地总面积47,511平方米,公用建筑总面积72,767平方米,绿化面积约30%。拥有行政办公楼、现代化的综合教学培训楼、学员公寓楼、学员餐厅、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学术交流中心、图书馆、礼堂等主体建筑,内设报告厅、各类多媒体教室、讨论室、会议室、计算机室、电子阅览室等,建有文化娱乐设施和体育健身场地,可同时容纳800余人学习生活。


  校(院)正处级部门31个,有哲学、经济学、政治学、行政学、法学、民族宗教理论、党史党建、文化学以及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等9个教研部门,10个教辅教管部门,12个党政后勤部门。现有教职员工446人,厅级干部8人,处级干部99人,专职教师111人,正高专业技术人员17名,副高专业技术人员55名。


  目前,校(院)每年主体班的培训规模达到2000人次左右,短期培训约6000人次,招收的经济学、行政管理学等专业的研究生达700余人。主办《实事求是》、《新疆党校报》等报刊,《校(院)工作简报》、《教研参考》等内刊。图书馆藏书24万余册,中外各种刊物1000余种,业务工作已实现自动化管理,数字图书馆已初步建成。从1992年至今承担并完成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42项,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41项。在信息化建设上,校园互联网全面覆盖,已建成新疆党校门户网站、中央党校远程教学A级站和“中国西部开发远程学习网新疆远程学习中心”,实现了多媒体教学和菜单式教学。校(院)秉承“求真、创新、勤奋、和谐”的文化理念,现已形成以培训轮训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为主,以研究生教育和干部继续教育、社会培训为辅的“一体两翼”的办学格局。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下同)、自治区党委党校网站(http://www.xjdx.gov.cn,下同)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7年6月14日至6月22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者需MHK达到四级乙等以上水平或者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


  (七)年龄在30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6月13日后出生;年龄在35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6月13日后出生;


  (八)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九)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网上报名


  (一)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党委党校网,认真阅读“公告”、“职位情况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二)报考者登录新疆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报名考试系统(bmks.xjrc365.com,下同)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


  (三)注册填写报考者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


  (四)上传1寸白底或蓝底证件照片(jpg、g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五)网络报名时间:


  2017年6月14日至6月22日北京时间18:00时。(休息时间除外)


  (六)缴费时间:


  2017年6月14日至6月22日北京时间18:00时。


  报考人员均须按照招聘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笔试相关费用。(不按要求缴费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缴费成功人员请牢记你的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七)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改动)。


  (八)2017年6月28日网上打印准考证,2017年7月3日笔试(星期一)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九)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政策咨询电话:自治区党委党校组织人事处0991-2658445。


  (十)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七、资格审查


  由自治区党委党校组织人事处在笔试后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党委党校网站。


  2、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综合基础知识。


  3、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且经资格审查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党委党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面试分为试讲和专家考核,试讲题目由考生根据所学专业自行准备30分钟课程,报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根据试讲题目和考生专业由专家组现场考核,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能力。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党委党校网站。


  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试讲与专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成绩与专家考核各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3、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为1:1入围比例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有放弃者,可依次递补。


  4、面试结束后,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党委党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三)总分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九、体检


  拟聘用人员由自治区党委党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党委党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考察


  (一)自治区党委党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聘者应提供本人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资料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


  十二、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党委党校网站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三、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自治区党委党校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四、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自治区党委党校组织人事处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


  自治区党委党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2660428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党委党校网站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党委党校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党委党校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2017年自治区党委党校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xls


  3.2014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doc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校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