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艺术学院招聘专业考核通知

来源: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06-08 13:15:50
  新疆艺术学院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考核通知


  根据《新疆艺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对专业考核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专业考核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7年6月10日(周六);


  地点:新疆艺术学院(乌鲁木齐市团结路734号),10路、60路、61路、70路、920路团结路新疆艺术学院车站下车。具体时间、地点见《专业考核安排表》(附件2)。


  二、专业考核办法


  专业考核在艺术类教师岗位应聘人员中进行(见附件1)。


  专业考核满分100分。采取现场说课、技能展示和表演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综合素质和专业基本技能。专业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专业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专业考核成绩公布后,根据专业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有放弃者,按专业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新疆艺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艺术学院网(http://www.xjart.edu.cn/)上向社会公布专业考核成绩、面试入围人员、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三、有关要求


  1、请参加专业考核的考生于6月10日上午北京时间9:20在指定地点集中签到,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专业考核资格。


  2、考生不参加专业考核视为放弃应聘资格,不再提供补考机会;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违反纪律者,考试成绩无效。


  3、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4、专业考核期间,考生须自觉服从封闭管理,严格遵守专业考核纪律,接受工作人员引导,将考试复习资料、通讯工具等自觉交工作人员集中存放。


  咨询电话:0991-2583574、2565501


  附件:


  1、新疆艺术学院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参加专业考核人员名单.xls(下载)


  2、新疆艺术学院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考核安排表.xls(下载)
 

  新疆艺术学院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