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事业单位考试文秘专业知识:会议记录

来源:国家事业单位考试网 2017-06-06 17:06:00
  会议记录是会议情况的真实反映,也是检查会议决定事项执行情况的依据和凭证,它包括两部分:
 
  第一部分是会议组织情况,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列席人、缺席人(简单注明原因)以及记录人签名。
 
  第二部分是会议内容,是记录的主要部分,要将会议议题、讨论发言、形成的决议以及主持人的总结发言等主要内容真实地记录下来。
 
  会议记录方法有:
 
  (1)摘要记录,这是一般会议通用的记录方法。它不是有言必录,而是择其要点而录之。
 
  (2)详细记录,多用于党政机关领导班子的重要会议,如党委常委会。它要求尽量记原话,不改变原意。另外,在记录讲话时可以把可有可无或重复的语句删去,在详细记录的情况下尽可能做到语言简练。
 
  会议结束后,记录人要全面检查会议记录,检查错漏字,字迹不清的地方和其他遗漏处要及时补写好,对会上没有弄清楚或发言者表述不清的地方,应及时找有关人员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