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哈尔滨市妇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2017-06-07 09:13:27
  2017年黑龙江哈尔滨市妇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6人公告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据《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哈人社发〔2015〕95号),哈尔滨市妇联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哈尔滨市妇联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5人。


  哈尔滨市妇联托幼实验中心招聘工作人员10人。


  哈尔滨市妇联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招聘工作人员1人。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17年哈尔滨市妇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公告发布网站


  (一)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blss.gov.cn


  (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rbin.gov.cn


  (三)哈尔滨妇女网站:http://www.hrbwomen.org.cn


  四、招聘对象


  (一)社会人员;


  (二)应届毕业生(2015年、2016年在择业期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经国家教育部门认证,具有相应学历、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


  (四)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要求:35(含)周岁以下(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以报名日期为准;


  4.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和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现役军人;


  6.2018年及以后毕业生。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确认同步进行的方式。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不准确,毕业证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不一致的,不予通过。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4日-6月16日,上午9时—12时,下午13时30分—16时。


  报名地点:市妇联家政森林服务中心(道里区森林街62—1号)。


  需要携带的证件:报名时必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参加现场报名,同时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


  1.填写完整的《2017年哈尔滨市妇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2)1式2份,贴照片,照片必须为正面免冠彩色近期证件照,另带2张2吋同版证件照。


  2.《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报到证(派遣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信网查询截图(学信网→高等教育→学籍信息截图、学历信息截图);


  6.2017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应携带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2017年毕业生证明》(附件4),并填写《2017年应届毕业生资格确认承诺书》(附件5);


  7. 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


  8. 在职在编人员需要出具单位推荐证明。


  以下情况可以通过资格确认: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审核通过;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 “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审核通过。


  资格审核后,若招聘岗位与报名合格人数比例不足1:3,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见哈尔滨妇女网站通知。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


  2.提交资格确认的照片须为2吋近期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


  3.咨询电话:0451- 84694913(市妇联事业部)


  4.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哈尔滨妇女网站以《通知》方式公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陆网站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5. 政策加分。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计算时限以报名日期为准)。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


  1.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6月26日-6月27日,上午9时—12时,下午13时30分—16时。


  2.领取地点:市妇联家政森林服务中心(道里区森林街62—1号)。


  3.携带证件:


  (1)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为领取准考证的,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需要另外提供下列证件:


  受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代领笔试准考证委托书(附件6)。


  (四)考试


  本次招聘,笔试及面试均由哈尔滨市妇联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


  《综合知识》主要考察考生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满分为5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理论知识,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后,考生自行登录哈尔滨妇女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4)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


  2.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设定笔试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也可进入面试。既达不到比例又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或缩减此岗位招聘。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面试。如前三名的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共同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妇女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2)面试规则。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及情景模拟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公布总成绩


  面试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为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哈尔滨妇女网站公布。


  七、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体检由哈尔滨市妇联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面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考核由哈尔滨市妇联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市妇联提出递补意见,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妇女网站通知。


  八、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妇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签定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2017届毕业生毕业时未能按时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妇联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纪检监督电话:84695343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部门的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十、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试用期满,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聘用岗位享受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特别提示: 哈尔滨市人社局及哈尔滨市妇联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哈尔滨市人社局、哈尔滨市妇联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附件:1.2017年哈尔滨市妇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17年哈尔滨市妇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4.2017年毕业生证明


  5.2017年应届毕业生资格确认承诺书


  6.代领笔试准考证委托书






  哈尔滨市妇联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