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人民防空办公室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05-24 15:09:32
  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自治区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自治区人防指挥所维护管理总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自治区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科研开发、设备设施维护管理、战备值班执勤和演练保障;执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及人民防空指挥部组织指挥防空袭斗争信息保障任务。


  (二)自治区人防指挥所维护管理总站。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任务:研究拟定全疆各类人防指挥所维护管理规程和标准,指导、监督和检查各地指挥所的维护管理工作;拟定指挥所战时平战转换工作方案;承担自治区本级各类指挥所的运行、维护、管理及战时的后勤供给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人防网(http://www.xjrmfkbgs.gov.cn/index.html)(以下简称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7年5月24日至6月9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30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人防网站(http://www.xjrmfkbgs.gov.cn/index.html)下载《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填写报考者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


  (二)报名时间:2017年6月1日--2017年6月9日北京时间10:00—19:00(休息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大梁西街309号自治区人防指挥所维护管理总站5楼(锦福之星宾馆五楼)。


  乘车路线:1.乘座17路、29路、907路幸福路站下车,大湾北路北行500米即到;


  2.乘座306路百信幸福苑三期下车,大湾北路北行300米即到;


  3.乘座902路煤化场终点站下车,大湾北路南行50米即到。


  4.乘座36路、505路、801路、911路、919路煤化场站下车,大湾北路南行150米即到;


  5.乘座302路、505路、801路、911路、919路幸福路站下车,大湾北路北行300米即到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在现场报名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持《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毕业证和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结果及笔试时间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人防网站上公布。


  (五)报考职位咨询电话:0991-2381028。


  (六)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报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八)在同等条件下,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九)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同一单位中的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也可咨询相关招考单位。


  七、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管理岗位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一)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汉语),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网站上公布。


  3.下列三类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一是烈士配偶及其子女;


  二是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锡伯、塔吉克、达斡尔、乌孜别克、塔塔尔、俄罗斯族;


  三是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面试


  1.笔试后,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超过3:1比例的,根据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前一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人防网站。


  2.面试满分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10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在考试总成绩中,管理岗位按50%折合计算,专业技术岗位按60%折合计算。


  3.面试考核内容:①组织协调能力;②应变能力;③语言表达能力;④举止仪表。


  面试结束后,由自治区人防办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通过者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入围人员。经确认放弃体检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员由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人防网站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八、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相关各项费用自理。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若有放弃者,可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考察


  考察组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拟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人防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单位报到,逾期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组织实施。


  十三、招聘监督。自治区纪检委驻住建厅纪检组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赵玉(自治区纪检委驻住建厅纪检组主任科员)


  监督电话:0991-2811995


  十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人防网上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网站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


  1.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下载)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下载)
 

  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