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廊坊霸州市选聘教师12名简章

来源:霸州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7-05-24 14:46:51
  2017年廊坊霸州市选聘教师12名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面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方法
 
  选聘工作采取现场招聘形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聘用的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拟招聘高中教师12名,其中:物理教师3名、数学教师3名、语文教师3名、英语教师3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2、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及省属重点师范院校本科一批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3、教师资格要求
 
  2017年9月30日前须取得报考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拟聘用资格人员逾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和实施办法
 
  (一)发布公告(2017年5月23日至27日)
 
  招聘信息于报名前在霸州就业网、廊坊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霸州分区)、河北人才网、东北师范大学及部分重点师范大学网站上公布5天,招聘信息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2017年6月1日至2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设在东北师范大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比例要求,应缩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特别紧缺的专业可适当降低比例,最低不低于2:1。
 
  考生报名时提交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身份证明、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填写《报名登记表》,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对考生学历和教师资格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进入面试阶段。
 
  (三)面试(2017年6月3日)
 
  面试采取说课及答辩的形式,考察内容包括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思维品质、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方面,总分100分。面试由7至9名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他得分平均值作为考生成绩(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察(2017年6月5日)
 
  以招聘岗位与考生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考生名单。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违法犯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向低分递补。
 
  (五)体检(2017年6月9日)
 
  对通过考察的人员组织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向低分递补。
 
  (六)公示(2017年6月12日至20日)
 
  招聘结果在廊坊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霸州分区)、霸州就业网公示7个工作日。被举报有违反招聘政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问题的考生,一经查证,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七)聘用
 
  此次新聘用人员全部补充到我市高中学校,纳入我市全额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签订聘用合同。录用人员服务期五年,服务期满后方可流动。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3833660199。
 
  霸州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