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利川市乡镇_街道办事处财政所招聘公告

来源:中国利川网 2017-05-22 17:30:36
  2017年利川市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根据《利川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会议纪要》(〔2017〕1号)精神,利川市财政局都亭财政所等12个财政所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1.利川市财政局都亭财政所工作人员2名;


  2.利川市财政局东城财政所工作人员3名;


  3.利川市财政局凉雾财政所工作人员4名;


  4.利川市财政局元堡财政所工作人员3名;


  5.利川市财政局毛坝财政所工作人员3名;


  6.利川市财政局柏杨坝财政所工作人员3名;


  7.利川市财政局团堡财政所工作人员5名;


  8.利川市财政局南坪财政所工作人员2名;


  9.利川市财政局汪营财政所工作人员7名;


  10.利川市财政局建南财政所工作人员1名;


  11.利川市财政局谋道财政所工作人员1名;


  12.利川市财政局忠路财政所工作人员2名。


  二、选聘范围


  全市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分流人员(含自收自支分流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2.服从组织分配;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与选聘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回避关系或选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方式


  公开选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只测试笔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市财政局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属地报名原则,符合选聘条件的报考者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后,报考原编制所在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所。


  报考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登记照1张和报名表(见附件)1份于5月22日—5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市财政局人事政工股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现场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乡镇财政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及市情等,总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2017年6月1日,上午9:00—11:00,地点:中共利川市委党校。


  (三)考核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考核人选。考生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考核资格。


  考核由市财政局选派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核组,对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因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取消岗位选聘计划。


  (四)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市财政局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考核结果,经局党组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拟选聘人员,报市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审批后,将人员名单在中国利川网、中国利川网部门名片—利川市财政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相关岗位信息及拟选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笔试成绩、所在工作单位等信息,同时公布市财政局及市人社局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咨询电话:7282954(人事政工股)


  7285806(人社局调配股)


  附件:《2017年利川市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点击下载)


  利川市财政局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