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文秘专业知识:信访工作及其构成要素

来源:国家事业单位考试网 2017-05-18 15:07:00
  信访,即人民来信来访的简称,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向一切社会组织表达个人或集团的愿望,或对党、政府制定的政策、法令、决策提出意见、建议、批评,或对党和国家机关公务人员的违法乱纪行为进行揭发、申诉和控告的一种社会活动。
 
  信访工作是社会组织管理者负责处理人民来信和接待人民来访的工作。信访工作既是各级组织体察民情、联系群众和发扬民主的重要渠道,也是各级领导机关和秘书机构的一项重要任务。
 
  信访工作的要素主要有:信访者、受理者、信访方式、信访内容、信访处理者、信访结果。
 
  1.信访者
 
  信访者,是信访工作的主体,指向有关行政机关或组织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他是信访活动的发起者,也是信访工作的对象和基础。信访者必须是精神正常、有自主意愿、不受他人指使和操纵的人员。
 
  2.受理者
 
  受理者,是信访活动的客体,是信访活动的对象,指由谁来接受信访者和信访活动。受理者既可以是党政领导机关,也可以是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还可以是报纸、电台或电视等新闻舆论机构。
 
  3.信访方式
 
  信访方式,是信访者进行信访活动的方式,包括书信、走访、电话、电报、录音带、录像带等形式。
 
  4.信访内容
 
  信访内容,指信访者所反映的情况、问题和要求,也就是个人和集体所反映的意愿,内容涉及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以及日常生活等广泛领域。
 
  5.信访处理者
 
  信访处理者,是指直接处理信访问题的单位和部门,其中有的是信访受理者,有的则是接受信访受理者转交的单位和部门。
 
  6.信访结果
 
  信访结果,是指信访处理者对于信访意愿的处理结果。它反映了信访活动的目的,也是信访活动取得成效的主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