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宁夏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来源:宁夏人事考试网 2017-05-19 14:50:51
  宁夏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宁夏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储粮公司)是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授权自治区粮食局管理、自治区国资委监管的国有独资企业。成立于2011年11月,注册资本金3亿元(人民币)。主要承担自治区粮食储备任务和推进粮食产业化发展的职责,对自治区储备粮的总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总责。经营与储备粮相关的粮油收购、存储、运输、加工、销售等业务。公司下设兴庆、银川、滨河、石嘴山、惠农、平罗、青铜峡、灵武、中卫、固原、北海子等11个储备库。
 
  因公司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2017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其中:
 
  (一)宁储粮公司中心化验室及直属储备库招聘岗位及人数。粮油检化验岗位11名,粮油仓储管理岗位2名,会计岗位2名。
 
  (二)宁储粮公司本部招聘岗位及人数。会计岗位1名,期货交易岗位1名、电子商务岗位1名,法律岗位1名,信息化和网站管理岗位1名。
 
  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宁夏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附件1)。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和专业要求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含民营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全日制大学毕业的应往届大学生均可报名。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可以报考: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无不良记录;
 
  2.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口(按户口所在市(县、区)或常住地,报考相应单位);父母或配偶于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该市(县、区)户籍的人员(父母含岳父母、公婆);区内、外普通高等院校本地生源的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受户籍限制;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固原、中卫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所学专业需符合报考岗位;
 
  4.储备库、中心化验室招聘人员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92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公司本部招聘人员应具有至少3到5年的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年龄放宽至30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服从宁储粮公司分配,所聘用人员至少应有5年的岗位服务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者还应当符合《宁夏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设置的年龄、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辞退、开除的人员;
 
  3.在之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不得录用的人员。
 
  四、应聘程序
 
  本次招聘包括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审批录用等环节。
 
  (一)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2日-6月2日17:00(不含节假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请应聘者填写报名表并携带所需资料到宁储粮公司综合部报名(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01号粮食大厦6楼611、604室)。同时请将报名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nclzhb@163.com。
 
  3.报名所需材料:应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奖励证书、业绩证明等原件及扫描件。
 
  (二)笔试。
 
  笔试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依据笔试的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岗位设置确定面试对象,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考察。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等情况。
 
  (六)体检。
 
  以考核总成绩确定拟录用对象,并通知考生本人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进行。公司或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提出复检。
 
  (七)审批录用。
 
  根据体检结果,通知拟录用人员办理入职试用手续。
 
  (八)薪酬。
 
  试用期结束后,经宁储粮公司综合考核符合聘用条件的,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宁储粮公司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五、相关说明
 
  (一)报名登记表要如实、详尽填写,注明应聘岗位,粘贴照片,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登记表应亲笔签名。
 
  (二)应聘者对应聘资料和个人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已签定《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关系。
 
  (三)应聘者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宁储粮公司承诺对应聘者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应聘资料恕不退还。
 
  (四)本次招聘事宜解释权归属宁夏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信息,请登录宁夏自治区粮食局政务网http://www.nxgrain.gov.cn查询。
 
  咨询电话:0951-6986831,0951-6986707。
 
  附件:
 
  1.宁储粮公司招聘专业人员岗位及条件
 
  2. 宁储粮公司招聘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