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深化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制度改革

来源:贵州日报 2017-05-15 17:04:11
  近年来,我省各级编委办按照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有关要求,不断改革完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制度,取得了良好成效。
 
  2015年,我省取消了年度报告检验制度,实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各级编委办所属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提交的年度报告不再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决定,只进行形式审查,并及时向社会公示。通过改革,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实现了即时办结,工作效率大大提高,同时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了对事业单位运行情况的社会监督。年度报告公示后,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按照不低于3%的比例随机抽取部分年度报告进行核查。省编委办制定了《贵州省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实施细则》,对抽查工作的实施进行规范。通过健全完善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有效防止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定向检查、任性执法、执法扰民等不规范的执法检查行为。此外,还取消了年度报告工作现场复核环节,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事业单位不用再到登记管理机关现场提交纸质资料。事业单位登录网上系统办理年度报告公示的方式从购买专用登陆光盘改为免费申领登陆图片,减轻了经济负担。
 
  今年一季度,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在“贵州事业单位在线”网站及各市(州)“事业单位在线”网站上公示了近25000家事业单位法人的2016年度报告。除少数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因涉密等原因不予公示外,其他事业单位法人的年度报告全部完成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