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委党校_行政学院第一分校招聘公告

来源:21世纪人才网 2017-05-11 16:51:00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第一分校 上海行政学院第一分院高端人才和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告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第一分校、上海行政学院第一分院(以下简称“校院”)是中共上海市委党校、上海市行政学院直接领导下的副局级事业单位。为深入贯彻“人才强校工程”,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校院拟招聘以下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


  一、高端人才


  (一)学科、专业方向


  新闻传播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政治学理论。


  (二)工作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绿湖路301弄18号


  (三)学历学位要求


  博士研究生


  (四)条件及待遇


  1、学科带头人的主要条件和待遇


  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报学科带头人:


  国内重点高校特聘教授;


  其他申报者原则上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担任哲学社会科学省级学会常务理事以上职务;


  (2)近五年内主持完成过国家级或省市级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3)近五年内在本专业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或在本专业领域出版过有影响的学术专著,获得过省(部)级政府颁发的三等以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决策咨询奖等奖项(第一作者成果);


  (4)列入省(部)级人才工程培养对象;


  (5)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与较强的教学能力;


  (6)具有正高职称,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主要待遇:


  (1)自正式引进后的3年内,由学校安排一套三居室过渡住房,或由学校发给每月1200元租房补贴;


  (2)学校给每位引进对象住房补贴经费合计70万元;


  (3)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15万元;


  (4)户籍、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上海市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2、教学科研骨干的主要条件和待遇


  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报教学科研骨干:


  (1)近五年在本专业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或在本专业领域出版过质量较高的学术专著;


  (2)近五年主持过国家级或省市级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3)已成为所在单位教学科研骨干,或列为教学科研骨干培养对象;


  (4)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与较强的教学能力;


  (5)具有副高职称、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教学科研业绩特别突出者,学位学历可放宽到硕士研究生。


  主要待遇:


  (1)自正式引进后的3年内,由学校安排二居室的过渡住房,或由学校发给每月1000元租房补贴;


  (2)学校给每位引进对象住房补贴经费合计48万元;


  (3)提供科研启动经费8-10万元;


  (4)户籍、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上海市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届博士毕业生


  (一)公开招聘专业和人数

学科或专业
人数
学历
新闻传播学(或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理论等专业对新闻传播有较深研究,或以上专业有新闻传播实践工作经验)
1
博士研究生
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1
博士研究生

 

  (二)公开招聘应届博士毕业生条件及待遇


  应届博士毕业生自正式入职后的3年内,提供科研启动经费4万元。户籍、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上海市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电子简历递交邮箱shyfxbgs@163.com,邮件名统一编写为“姓名+专业+应聘岗位”。


  高端人才常年均可报名。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间截止2017年5月25日。


  2、资格审查


  校院将根据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确定试讲名单,入围试讲者将会收到试讲通知。


  3、考核程序


  校院根据报名岗位要求组织试讲、答辩和面试,考核结果将通知本人。


  4、身体检查


  依照考核情况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到本地区三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校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本单位网站或其他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21)22130022-61141


  传   真:(021)59233111


  附件: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第一分校 上海行政学院第一分院简介


  2017年5月10日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第一分校上海行政学院第一分院简介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第一分校前身是中共上海市宣传党校,成立于1985年2月。2011年5月经中宣部批准,学校成为“全国宣传干部学院上海基地”;同年2月,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同意学校挂牌“上海文化创意人才培训基地”。2013年7月,按照上海市委优化本市党校体制,推进大口党校资源整合的要求,中共上海市宣传党校整建制划归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并更名为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第一分校,承担市委宣传部、市台办、市档案局、市委老干部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旅游局、市民防办等8家理事单位的干部培训任务。2014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学校增挂上海行政学院第一分院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


  校院位于青浦区绿湖路301弄18号,地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朱家角,坐落于风景秀丽的淀山湖畔,紧邻东方绿舟。校园占地面积165亩,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由教学楼、教辅楼、行政楼、宿舍区和学员食堂等12个建筑单体组成。宿舍区拥有单人房40间、双人房68间、套房6间,可以接纳180名学员住宿培训。校院拥有现代化的培训设施和设备,包括案例演示室、电脑语音室、无领导讨论室、媒体沟通与礼仪训练室、影视放映厅、报告大厅;还有辅助设施,包括图书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室、健身房、乒乓房以及综合球场等,为学员提供环境优美、舒适安静的住宿条件和现代化、高质量的培训服务。


  校院为副局级单位,内设办公室、教务处、学员工作处、行政处等4个机关部门,综合教研中心、图文信息中心等2个事业部门。


  校院主要面向理事单位举办宣传系统处级干部进修班、理事单位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理事单位中青年干部培训二班、宣传系统青年干部培训班等主体班次,同时服务理事单位举办各类专题班、岗位班、专业班等班次;通过与有关市级机关、区委宣传部以及企事业单位等的合作,举办各类面向基层宣传干部的培训班次。同时,校院还承担了中宣部和全国宣传干部学院委托培训的有关班次,以及兄弟省市宣传部委托的相关班次。校院每年面向全市各级党政干部、特别是宣传干部举办10场形势报告会。


  校院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贯彻落实全国党校工作会议和上海市党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 “党校姓党”根本原则,突出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主业主课地位,坚持从严治校、从严治学、从严治教,以“树主体班品牌,显行业特色,建高素质队伍,不断提升教学规范和管理科学化水平”的分校发展目标为主线,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扎实推进教学品牌、科研高端、优良学风、人才强校、党建科学化、管理服务“六大工程”,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和管理创新,努力提升“教研咨一体化”水平,彰显宣传文化行业培训特色和优势,充分发挥理事单位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确保办学水准处于“同行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