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河池市统计局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来源:河池人才网 2017-04-13 15:28:59
河池市统计局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河池市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河池市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因工作需要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河池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便于组织开展好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人数


  河池市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名。


  二、选调岗位性质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选调范围


  河池市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四、岗位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


  2.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报名参加选调的科员、办事员、九级职员、十级职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八级职员不超过40周岁;七级职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人员不超过45周岁。


  5.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6.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网络工程、经济学、数学、统计学、中文专业毕业。


  7.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受理报名: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受处分期限未满的;公务员试用期内的;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尚在任职试用期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工作所涉及的学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17年4月1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2017年4月13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快递邮寄材料报名(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的方法。现场报名的,选调人员带上个人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河池市统计局办公室报名;原件经核验后退回本人。快递邮寄材料报名人员可邮寄复印件,按另行通知持材料原件进行复核。报名地址:河池市统计局办公室,河池市金城中路296号市行政办公中心一区办公楼6楼603室,邮编:547000;联系人:韦贤,联系电话:0778-2081801。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河池市统计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报名登记表可在河池市先锋网、河池人才网下载;


  (2)学历证、学位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任现职和现级别文件或材料、编制证明材料等复印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


  (3)身份证、奖励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近期六寸全身生活彩照1张。


  (二)综合能力测试


  1.应用能力测试。通过资格审查列入笔试的人员,按照单位要求参加计算机应用和操作、公文写作等测试;重点考察参加应试人员的公文写作能力、计算机知识水平和应用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1:3的比例,从测试人员中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9人作为面试人选。面试重点考察参加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确定为考察对象后,由河池市统计局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并对其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再次进行核实确认。


  (四)体检


  考察合格的,通知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由河池市统计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确定作为拟选调人选。


  (六)公示、调动


  对拟选调人选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或反映情况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正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河池市统计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向河池市统计局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2081801。


  附件:河池市统计局2017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及要求.docx


  河池市统计局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