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防城港市事业单位招聘305人公告

来源:防城港人才网 2017-04-10 17:06:51
2017年度防城港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并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5号)文件要求,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参加2017年6月3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笔试。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面向全国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招聘(定向招聘岗位除外)。


  (二)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面向在防城港市服务期满(以各服务项目规定的服务期为准)或服务满2年且在岗,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曾是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不能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


  (三)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毕业生岗位,面向入伍前或入学前户口原籍在我市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毕业生。


  (四)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面向驻我市的军警部队并办理随军手续的非在编随军家属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250个岗位共计划招聘305人,其中:市本级91个岗位共计划招聘115人;上思县、港口区、防城区及其乡镇159个岗位共计划招聘190人。


  具体招聘计划详见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 18周岁以上,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7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为197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50周岁及以下为196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新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7年4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使用全区统一网络报名平台(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17年4月7日起,可通过防城港市人才网(http://www.fcgsrc.com)首页的《2017年度防城港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专题》点击招聘公告具体查阅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以及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进行咨询(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4月17日8:00-4月21日17:30(共5天)。


  报考人员登录防城港市人才网(http://www.fcgsrc.com) 首页的《2017年度防城港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专题》点击招聘公告,在公告内登录全区统一网上报名平台——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gwyexam?examid=dEdIdG)报名。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报名操作说明,严格按照操作说明填写报名登记表(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上传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时,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n/2014/0611/c385858-25135705.html) “照片处理工具”软件,用“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处理过后的照片方可上传。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一律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30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2017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否则造成复审不合格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4月17日8:00-4月23日17:30。


  资格审查单位须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2日内在网上提出审查意见,但对改报岗位的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单位应于当日完成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事项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市直招聘单位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县(区)级及以下单位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区)人社局负责。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公告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对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不需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如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由此产生不良后果的,需承担全部责任。


  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考生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考生在报名时自行举证。


  2.资格审查结果查询


  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4月17日8:00-4月23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对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得修改网上的报考信息,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四)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4月17日8:00-4月24日17:30。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平台上按时缴费。考试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考试费每科每人50元,考试科目为2门,共计100元,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符合免笔试条件的人员考试费先缴后退。


  对报考因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不予开考的岗位且改报未成功的人员,将通过网上报名平台退还其考试费。


  (五)公共科目笔试开考比例


  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对达不到1:3比例但确需在今年补缺的岗位,各县(区)人社部门,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须报经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方能开考。


  无人报考或通过减少招聘计划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防城港市人才网上公布。


  (六)网上改报


  网上改报时间:2017年4月27日8:00-17:30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不予开考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并在改报当日18:30前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七)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17年5月29日8:00-6月3日10:00。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到本地电脑后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方式


  招聘岗位设定为高级职称的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岗位设定为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


  (二)笔试


  1.笔试科目。本次公开招聘进行分类笔试,共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四大类,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又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六个小类。


  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50分。笔试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医疗卫生类(E类)《综合应用能力》中的六个小类亦为合订本,由考生选做相应部分题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报考者按相应的岗位考试类别参加笔试。各类别的考试内容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附件3)对应内容。


  2.笔试时间:2017年6月3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到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自行携带以备使用(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7月上旬前,考生可登陆网上报名平台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总体水平和招聘岗位综合情况,按考试科目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三)面试


  1.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两种方式。主要以结构化面试方式为主,个别岗位采用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面试。


  2.面试组织实施


  (1)各县(区)招聘单位岗位面试工作由各县(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市直招聘单位岗位面试:


  ①市直卫生系统单位岗位面试工作由防城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面试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②市直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的岗位,其面试工作由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采用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方式的岗位,其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各县(区)人社局、防城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及采用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方式岗位的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必须在7月18日前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并送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组织实施。


  3.面试人选确定


  (1)需要进行笔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成绩的基础上,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符合招聘条件人数超过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按实有人数组织面试。


  (3)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达不到面试规定的比例,又确需进人的,经各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4.面试资格复审


  由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防城港市人才网上发布面试资格复审公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三天内进行。


  (1)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后,由各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提供有关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2)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②在职在编人员还须提供现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材料。


  ③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参加“城区、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④报考定向“随军家属”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提供批准同意随军的审批表,以及配偶所在部队政治部(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⑤报考定向“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毕业生”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提供入伍前或入学前户口原籍在防城港市的有关材料。


  报考者提供的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等)及其他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


  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复审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情形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面试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提供放弃声明书面材料。


  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后,由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防城港市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人选。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各县(区)人社局、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通知考生参加面试。


  5.面试时间


  2017年7月22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


  6.面试地点


  (1)市直卫生系统单位岗位面试地点,由防城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指定;


  (2)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的市直招聘岗位面试地点,由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


  (3)采用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方式的市直招聘岗位面试地点,由其主管部门指定;


  (4)各县(区)招聘岗位面试地点,由各县(区)组织、人社部门指定。


  具体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7.面试成绩


  (1)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满分分值各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经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面试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8.面试实行严格的验证制度。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9.面试不收取考生费用。


  六、考核和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由各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体检公告由市、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在防城港市人才网发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一)考核、体检人选确定


  1.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岗位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同时确定为人选。


  2.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生面试合格成绩相同时,同时确定为人选。


  3.采取直接考核的岗位人选:按实有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组织考核、体检。


  (二)考核


  考核应当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两个人以上组成。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综合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考核随军家属时,适当简化考核程序。


  (三)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


  考核、体检工作原则上在2017年8月12日前完成。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各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经市、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由市、县(区)人社部门分别在防城港市人才网公示本辖区招聘单位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考核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规定报批聘用。


  聘用审批工作原则上在2017年8月底前完成。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各部门单位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六)应聘人员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30号)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学科)类别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7年)》设置。


  监督电话: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770-3235133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70-2828732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防城港市干部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0770-2834805


  附件:    1. 2017年度防城港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人计划表


  2. 广西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操作说明书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


  2017年度防城港市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