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宜春市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来源:江西省人事考试网 2017-04-10 16:12:07
  2017年宜春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和《宜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经宜春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宜春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公开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公开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公开招聘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


  1、公开招聘对象为符合条件的2016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应(历)届大中专毕业生。


  2、公开招聘单位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宜春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4月19日8:30至2017年4月23日17:30;缴费时间:2017年4月19日8:30至2017年4月24日17:30;


  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职位时间:2017年4月25日9:30;


  因职位被取消的考生网上改报时间:2017年4月26日8:30至17:30;考生网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7年4月28日8:30开始。


  (二)报名方式: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宜春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5.jxpta.com)。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须在网上缴纳考试笔试费用后方能确定报名有效。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定向生、免费师范生;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4、现役军人。


  本次报考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只进行电子照片(近一年清晰正面照)审核,不进行资格审查,笔试后将对入闱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公布的公开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参照《江西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附件2),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


  (三)资格审查:笔试结束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入闱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对象,直接进入体检、政审环节。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生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单位,三年内不得参加市、县、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对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如报考者提供不准确联系方式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者自己承担。


  四、笔试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所有职位采取只进行笔试不进行面试的形式,报考人数与拟公开招聘名额之比3:1以上(含等额)方能进行笔试。对报考人数不足的职位,取消该职位,报考该职位的考生进行网上改报。


  1、笔试时间定于2017年5月6日。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本次招聘职位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分值各为100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综合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时事、法律基础知识、经济管理、科技常识和人文地理等;专业知识的主要内容为公开招聘职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


  本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指定教材,主观题、客观题搭配。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须携带橡皮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不得携带计算器。笔试后按照有关规定,所有考生试卷将做雷同试卷分析,凡是雷同试卷一律取消笔试成绩。


  五、体检、考核和公示


  (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卫计部门医学类职位,按笔试专业知识科目分数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合格后,由宜春市人民医院组织考核。


  (三)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出现自动放弃体检的,其公开招聘职位可依考试分数递补一次。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自动放弃的,其公开招聘职位不予递补。


  (四)在考试主管机关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由招聘单位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相关程序负责组织,主管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完成,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情况。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六)对拟聘用人选在适当范围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六、聘用


  考生经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列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同等管理。


  七、其他事项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等,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交1套复印件。


  2、属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持本单位开具的盖有行政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3、用人单位要求提交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他材料。


  (二)宜春人事考试网(http://0795.jxpta.com)为本次公开招聘指定的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笔试等相关公开招聘信息。


  (三)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笔试费用(两个科目,每人共100元,网上缴纳)。


  (四)咨询电话: 0795-12333,监督电话:0795-3272598。


  (五)本公告由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7年宜春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江西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