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招聘刑事技术助理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7-04-07 14:52:05
  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招聘刑事技术助理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刑事技术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工作职责
 
  (一)招聘职位:刑事技术助理(非编人员)。由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统一调配使用(需要24小时轮流值班,工作环境以户外为主,适合男性)。
 
  (二)招聘人数:男性,30名。
 
  (三)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工作职责:协助民警开展现场勘查、检验鉴定等警务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参与邪教活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犯罪记录。
 
  (二)报考人员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人员须于2017年4月11日之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三)报考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即1982年4月11日至1999年4月1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双眼矫正视力均达到5.0以上,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身体条件达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各项合格标准。
 
  (五)具有良好体能、技能,责任心强,勇于担当,能吃苦耐劳的优秀青年。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方法
 
  (一)网络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自行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报名,报名时间4月11日(周二)9:00至4月12日(周三)17:00,报名人数截止至150人,前150人报名有效,逾期、超出报名限制名额的,报名无效。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确定符合条件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照网站提示的步骤进行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报名审核。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
 
  3.报名确认及打印准考证。报名一经审核通过并确认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4月14日(周五)上午10:00起至笔试开考前登陆原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笔试暂定时间:2017年4月16日(周日)上午9:30至11:00)
 
  2、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主要考察综合素质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考试作弊,直接取消报考资格。
 
  (二)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并确定面试资格。
 
  (三)资格审核
 
  1、拟对入面试对象面试前集中进行聘用资格复核,确定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生面试前向工作人员提交审核资料。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暂定面试当天(2017年4月23日(周日)上午8:30至9:20)。
 
  2、资格审核需提交如下材料: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中国高等教学学生信息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还需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四)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暂定:2017年4月23日(周日)上午9:30至12:30。
 
  2、面试人员: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面试对象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人选。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以通知为准。
 
  (五)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在面试当天下午进行(体能测试时间暂定:2017年4月23日(周日)下午14:30至17:30);不按通知要求到场报到的,视为放弃。
 
  2、体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身体素质情况,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步,每项测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原地纵跳摸高2.65米为合格、1000米跑步不超过5分00秒为合格),两项测试成绩都合格才能确定为体能测试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体能测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及考生体能测试、资格审核结果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和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上公布,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
 
  (六)综合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排序确定。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在体能测试和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将在上述考生中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等情况,并核实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资格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和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上公示5天。如公示无问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发现其他问题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招聘单位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也可另行组织聘用。
 
  七、薪酬待遇
 
  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后,年均工资福利开支约8万元(含社保、公积金个人和单位部分)。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核、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本人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2284257;020-82136253
 
  咨询时间:逢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本公告由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刑事技术助理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