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

来源: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4-05 11:39:22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5名聘用制书记员


  二、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自愿从事相关工作,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工作规定,服从工作安排,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2.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无酗酒、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家庭主要成员未受过刑事处罚。


  3.年龄18-30周岁。


  4.法律或法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二)笔试


  (三)技能测试


  (四)面试


  (五)体检


  (六)政审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7年4月5日至2017年4月12日期间的工作日(联系电话:0826-2663763)


  (三)报名地点: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广安区建新街9号区检察院515办公室)


  (四)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者须提交本人近期1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如实填写《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五)资格审查:由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及审查通过后通知笔试等事宜,若接到通知后未按规定到达指定场所进行笔试,视为自动放弃。


  (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笔试内容主要为法律基础知识。笔试的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调减招聘名额。


  (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技能测试为文字电脑速录及手写速录。


  (三)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笔试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公布后,在资格复审的基础上,根据前两项成绩之和,按分数高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在面试前,因考生本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七、政审


  参照公务员招录政审条件和本公告报名条件第(二)款的要求,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八、用人方式


  政审合格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正式聘用。试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待遇


  月基本工资1800元(含五险中个人缴纳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年终经单位考核,对考核合格以上的书记员给予一次性奖金。


  十、其他


  关于本次招聘后续通知,将在广安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上发布(网址:http://www.gagajcy.gov.cn/),请各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并保持电话畅通。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