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陕西渭南基层镇办事业单位招聘590人公告

来源:渭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4-28 16:15:33
  2017年渭南市基层镇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解决基层事业单位人才短缺问题,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文件精神,2017年渭南市基层乡镇、街道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9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应有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往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5.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1 年4月27日至1999年4月26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6.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7.有户籍限制的岗位应在2017年4月26日(含)前正式落户(即办结落户手续)。


  (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得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截至2017年7月31日最低服务期未满的(西部计划人员服务未满1年,大学生村官服务未满2年,特岗教师人员服务未满3年),不得报考;


  6.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凡当次招考公告或所报考岗位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得报考; 未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不得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


  8.在近年来的渭南市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在面试环节(含面试)之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程序组织实施: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网上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公告


  在渭南市人民政府网站(www.weinan.gov.cn)、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nwn.lss.gov.cn )上发布公告。应聘人员对岗位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等需要咨询时,可直接拨打岗位后面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除本《公告》同时在其它网站发布外,随后相关工作安排及公告均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其他网站发布信息与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不一致的以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的信息为准。


  (二)网上报名与网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平台进入路径为: 从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nwn.lss.gov.cn)点击“人事考试网” 按钮进入渭南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8日9:00至5月11日17:00。在此期间,报考人员登陆渭南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注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并提交全面、准确、有效的报考信息,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网上报名时的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也包括面试、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审批、试用期管理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本次事业单位招聘的,须在“个人工作简历”项填写清楚“服务基层项目”的项目种类及服务开始日期(具体到年月日)。


  2.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5月8日9:00至2017年5月12日17:00。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可登陆渭南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


  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渭南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缴费截止时间为5月15日18:00。本次考试收费标准按照渭南市财政局、渭南市物价局批准的每人每科50元的标准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


  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岗位资格条件说明,谨慎选择报考岗位,选准岗位代码。对于误报、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报考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即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确认的应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是否保留、核减或核销。对应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渭南市人事考试中心退还考务费。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2017年6月8日9:00至6月10日9:30,已经缴费的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程序的必须凭证,请妥善保管。


  (六)笔试


  1.时间


  2017年6月1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地点


  具体地点、携带证件等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


  笔试只进行公共科目考试,满分为100分。


  公共科目考试主要范围: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部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文史基础知识、公文写作、自然科技常识、环境保护、事业单位概况、省情市情概况及时政等方面内容。


  4.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于6月23日左右公布,应聘人员可登陆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七)面试资格复审


  1.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为零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2.时间、地点


  待定,以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为准。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3.所需证件及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往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往届毕业生需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式两份,应届毕业生需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式两份;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5)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提供《公告》中岗位要求条件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资格复审程序


  应聘人员携带个人材料到报考县(市、区)柜台审核通过后,到资格复审柜台进行资格复审。


  5.递补


  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因放弃或审核不合格而形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如出现递补情形时,因应聘人员报名提供的联系电话不准确或通讯不畅而无法与其本人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


  (八)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试题委托有关方面专家命制,一般不出专业性题目,每生面试时间限10分钟。


  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本人宣布,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计算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招聘人数和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设置面试最低分数线,低于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予以淘汰。面试最低分数线为面试当天同一考场同一场次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


  (九)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计算考试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十)体检


  体检由渭南市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如有疑义可复检一次。


  (十一)考核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考察对象。考核考察工作由各县(市、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主要考核考察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情况。


  (十二)公示


  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十三)聘用


  拟招聘人员公示期满后,由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下发聘用文件及《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招聘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持招聘通知书到所招聘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配到各基层用人单位。


  新招聘的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应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各程序相关安排以公告中指定网站即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的信息为准,请应聘人员及时留意指定网站公告。因应聘人员未留意指定网站公告而造成漏考的,应聘人员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如涉及招考过程中的重大变更事项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本次笔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出现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及其举办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组织方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对于招聘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应聘人员和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入诚信档案,按有关规定处理。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报名咨询电话:


  1.岗位资格条件咨询:各招聘岗位后所留电话,主要解答岗位报名资格条件,所属单位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工作职责等有关事项。


  2.政策咨询:渭南市人社局0913-2363069,主要解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本次招聘公告有关规定。


  3.网报技术咨询:渭南市人事考试中心0913-2363139,主要解答网上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8:00。


  附件:2017年渭南市基层镇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