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广元市利州区招聘96名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来源: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4-21 10:49:17
2017年上半年广元市利州区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双选会)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速聚集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推动我区创新转型快速发展,根据《广元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广委办〔2014〕38号)相关规定,经批准,拟面向高校公开引进(招聘)96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到我区经济信息中心等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1。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引进(招聘)名额为96名(具体岗位和招聘名额见附件2)。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广元市利州区2017年上半年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双选会)岗位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


  (5)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3. 博士研究生不受报考岗位专业限制。


  四、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的方式进行。


  1. 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就业指导中心211室:


  2017年4月24-25日(8:30—12:00,14:30—17:30)。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24号;联系人:张黎,18981220716


  2. 重庆大学招生就业处:


  2017年4月25-26日(8:30—12:00,14:30—17:30)。联系人:田政,18080736766


  (二)报名相关要求


  1.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和地点由各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地填写《广元市利州区2017年上半年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双选会)报名登记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可现场填报,也可直接从广元市利州区人事考试网下载,网址:www.lzrsksw.com)的各项内容(一式两份),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不能审查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所有报考者还需提供2寸免冠近照2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组织部、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在报名时一并进行,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


  接到邀请面试通知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引进资格。面试成绩将在广元市利州区人事考试网(www.lzrsks.com)公示7个工作日。


  (五)体检


  由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如考试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安排加试赛确定最终名单。


  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在指定的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可申请1次复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另外一家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复检。因考生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六)考察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员名单。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因考生自动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七)公示


  面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广元市利州区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面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前,因取消拟聘资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应按照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所有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体检、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引进人才在利州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原则上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


  五、主要优惠政策


  (一)对刚性引进(招聘)到我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经考核合格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分别给予硕士研究生8万元、博士研究生15万元的安家补助费用。在我区工作期间,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5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的工作补助。


  (二)对引进(招聘)到科研院所、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坚持有编占编、无编调编的原则,实行“英才编制”管理。


  (三)对引进(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首次聘任专业技术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可通过特设岗位、使用“英才编制”聘用。


  (四)新参加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管理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可直接任事业单位八级职员B岗;在专业技术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聘任为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表现特别优秀的,可调任公务员或相应领导职务。


  (五)引进的紧缺专业人才符合破格晋升职务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破格晋升职务。


  (六)对业绩突出的优秀引进人才,因夫妻两地分居的可申请家属调动,经申报核准,由用人单位联系,组织人事部门协调,按人事调配有关规定优先调动工作。同时,可享受户籍办理、子女入学等“绿色通道”服务。


  (七)鼓励和支持各类引进人才在职提升学历学位,经用人单位同意,取得国家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其学费全部报销,由本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和用人单位各解决50%。


  (八)用人单位对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适当安排异地业务培训或学术交流活动。


  (九)对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带来的创新创业项目,按《广元市创新创业人才特殊支持十条措施(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今后,省、市、区如有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方面新的优惠政策,按新的政策执行。


  六、组织管理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在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由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组织部、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纪委、广元市利州区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


  七、咨询与解释


  本公告由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组织部、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组织部:0839-6183580


  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6183009


  监督电话:


  广元市利州区监察局:0839-3267755


  2014年4月19日


  附件:附件一用人单位基本情况.xls;


  附件二广元市利州区2017年上半年公开引进(招聘) 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双选会)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三广元市利州区2017年上半年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双选会)报名登记表.doc。